借款利息能否讨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1 04:42:10 327 人看过

张先生来电询问:前年,集美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30万元,我们约定借款的月利息为1.5%。去年年底,借期已到,但是那个朋友一直找借口不还钱,我在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对方限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我在申请执行时,出于好心只申请执行了30万元,没有要求朋友付利息。

现在朋友已把钱还给我。但最近我经济比较困难,而且朋友欠我的利息数目也不小,请问现在我还能讨借款利息吗?利息是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回复: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可变更或放弃自身的民事权利,而一旦选择变更或放弃其民事权利并达成和解协议,在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无权再次提出相应的主张。

因此,能否索要利息,要看张先生是否已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相应利息,则不能再次主张利息。如果没有此方面的约定,则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标准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进行确定。如果对方迟延履行债务,还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报记者李隽斌整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款利息是否属于高利息贷款?
    不算高利贷的。民间贷2分,具体年化就是2%*12=24%,所以2分利息的年化真实利息高达24%。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一般高利贷利息是多少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
    2023-07-16
    118人看过
  • 能否通过起诉讨回打了借条未还款的欠款?
    民间借贷纠纷中,除了要有借条作为证据,关键还要有转账记录,当事人想要起诉需要收集好这些证据材料。然后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欠了高利贷打了借条被起诉了怎么办应当尽快还款。以免法律责任。逾期未还或者是在两次催款后仍然不还款的,就会起诉当事人了。首先在进行多次催款后,当事人仍旧不还款,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不还款的,案件就有可能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2023-07-01
    245人看过
  • 能否从本金中预扣借款利息
    一、能否从本金中预扣借款利息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什么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1、指出借人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地提高贷款利率。举个例子,A向B借款10万元,1年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B为了能够保证利息收回,将1万元利息预先扣除,实际给了A9万元。这种情况就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2、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规定利息;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
    2023-06-14
    496人看过
  • 借款无借条能否追回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会比较麻烦。一、他人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如果没有借条借钱不还,那就需要当事人补充证据来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的真实存在,有了这个证据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那怎么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呢我有以下三个建议:第一,可以找债务人协商,那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对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利息约定等等都没有异议,那这个录音证据也是非常有效的。第二,如果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达成就还款的时间达成了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如果债务人直接找不到或者说他完全的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之前的转账记录,或者与债务人的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了。二、两个人写借条在一起写的借条生效吗两个人欠钱写在一张借条上面也是生
    2023-03-14
    332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能否追回借款?
    借钱的人死亡,这个钱可能要的回来,也可能要不回来。如果债务人死亡,继承人继承的参与诉讼当中,并且债务人是有遗产的,则由其遗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死亡,虽有遗产但是没有继承人继承诉讼的话,则裁定终诉讼,无法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诉讼,但是债务人没有遗产的,那么也无法清偿债务。借钱的人死了应该在哪起诉1、借款人死亡可以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借款人死亡,如果有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然后剩余的财产由继承人分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
    2023-06-30
    184人看过
  • 借条是否能写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一、民法典对于借款合同的利息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中对于借款合同的利息的规定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借条约定事项怎么回事借条上的约定事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且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借条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
    2023-02-04
    440人看过
  •  借款利息的复利计算,能否提前预算?
    利是指将一期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后,按照一定期限逐期滚算直至还清欠款的一种计息方法,人们也称之为利息滚利。这种计息方法的主要思想是利用利息的滚雪球效应,使欠款逐渐减少,利息也逐渐增加。通过将利息加入本金中,使得每次计算的利息都比上一次增加,从而使利息逐渐累积,欠款逐渐减少。这种计息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借款成本,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请问将现金借给他人并约定按照一定期限(如一年或一季)计算复利,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复利是指将一期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后,按照一定期限逐期滚算直至还清欠款的一种计息方法,人们也称之为“利滚利”。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执行一些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市民之间的贷款,贷款人将利息计算为本金复利,不受保护的贷款时扣除利息的,应按实际贷款数计算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确实是被禁止的。但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13日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
    2023-09-23
    356人看过
  • 法律手段讨回借款
    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证据在诉讼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实现债权,最好收集好证据。一般来说,讨债最有力的证据是借据。来自借款人,由对方签字。作为证据,非常有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可以质证自己的证据。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安全性,有必要找到证人。如果借钱时有人在场见证,可以找这些人证明债权。对方财产证据。如果有借据,可能不会赢。借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可以直观有效地证明对方确实事实。但是,如果借据不规范,让对方有时间钻空子,失去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赢。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
    2023-07-04
    85人看过
  • 过期借条能否收回借款?
    出借人通过法院要回钱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一旦借条过期,借款人就会因此取得时效抗辩权。借条过期,从法律上讲是超过诉讼时效。虽然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继续存在,但该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导致请求力减损而成为不完全债权。借条一旦过期,借款人会于过期日起取得时效抗辩权。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如借款人在法院以借条过期为由主张时效抗辩权,则法院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当然借款人不主张抗辩自愿还款法院也不禁止。借条过期5年还有没有效借条过期五年有效。具体如下:1、第一种情况是,在五年内,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从未表示要归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债务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在诉讼中,被告以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辩护,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2、第二种情况是,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因此债务的诉讼时效
    2023-07-05
    15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款还款人可以要求追讨利息吗
    在无息民间借贷中,权利人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权利人如果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来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的,法院予以支持。一、法律是怎么规定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法律规定如下: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二、法律如何规定逾期利息的呢?法律对逾期利息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一年期
    2023-04-10
    210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法履行,利息是否仍可收回?
    合同无效包括部分无效、整体无效,无效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无法律拘束力,法律结果是双方相互返还。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所以说,借款合同无效过后,又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借款人自然没有义务返还利息。借贷合同无效的,借款方需要返还已经收到的本金,出借方需要返还已经收取的利息。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吗1、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是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借贷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2023-07-20
    260人看过
  • 不给利息借款没到期能否起诉
    一、不给利息借款没到期能否起诉借款未到期是不能提前索要利息的,所以不给利息借款没到期不能起诉。当然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此时债务人不给利息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支付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起诉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未到期,不能起诉。除非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到期后将不归还借款,出借人才可在借款到期前到法院起诉。这种情形属于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到来,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者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对
    2024-01-17
    388人看过
  • 收受借款利息能否构成受贿罪
    一、收受借款利息能否构成受贿罪1、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所以,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以借款利息名义收受回扣的,构成受贿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3-04-20
    402人看过
  • 【债务追讨】30万借款全部讨回
    案情简介甲某与乙某是多年的同事,都离开原单位自谋职业,两人先合伙做生意。后甲某因其他原因不愿继续合伙做生意,乙某说生意还行,愿意一个人继续做下去,但缺乏资金,要甲某借钱给其继续经营,愿意还本付息。甲某认为该生意有利可图,且两人关系较好,就分批借给乙某30多万元。借款到期后,乙某只归还8000元,剩下30万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办案思路及心得本律师结案后,积极寻找乙某的财产,发现乙某妻子丙某名下有房屋两套,立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查封丙某的两套房屋,并将乙某和丙某夫妻俩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夫妻两人共同偿还甲某借款30万元。裁判结果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强制执行、评估拍卖、以物抵债,最后丙某为了保留房屋,拿出32万支付甲某借款本金、诉讼费。最终甲某拿回全部本金。
    2024-01-2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拖延租金能否讨要利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按你的表述,涉及合同违约,可以主张违约金。
    • 企业借款能否设置利息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企业将款项借与他企业,不能设置利息。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199
    •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提前还借款能否减少利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 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讨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7
      借款未约定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债务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
    • 纠纷中,前期借款利息,能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超出部分可以要求返还。2015年8月6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对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新问题予以回应和规置,该司法解释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一、年利率24%以内受保护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规定》明确: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