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巴东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苏宗军,男,1966年10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巴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巴东县东壤口镇牛洞坪村6组。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11月14日被巴东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08年12月19日经巴东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同月22日由巴东县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巴东县看守所。
辩护人谭贤学,湖北必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巴检刑诉[2008]1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宗军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苏宗军及其辩护人谭贤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8年8月30日6时许,被告人苏宗军与其叔叔苏仕山因田坎垮塌和田界的问题发生争执并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苏宗军将苏仕山推倒在地,又用刀背击打苏仕山的背部、腰部,尔后又将苏仕山按倒在地实施殴打,致使苏仕山背部、腰部多处受伤。经鉴定,苏仕山左肾挫伤为轻伤。
审理中,被告人苏宗军与被害人苏仕山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赔偿协议。
上述事实,被告人苏宗军在开庭审理中未提出异议,并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书证: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户籍证明;
2、证人证言:证人苏仕乾、邬坤秀、谭银魁、税成凤、苏仕坤的证言;
3、被害人苏仕山的陈述;
4、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
5、鉴定结论:巴东楚峡法医司法鉴定所司鉴医[2008]第163号鉴定书。
6、被告人苏宗军的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宗军与其叔叔苏仕山因田坎垮塌和田界的问题发生争执并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苏宗军将苏仕山推倒在地,又用刀背击打苏仕山的背部、腰部,尔后又将苏仕山按倒在地实施殴打,致使苏仕山背部、腰部多处受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苏宗军主观上均表现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造成了他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苏宗军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苏宗军犯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成立。审理中被告人苏宗军对致伤被害人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并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苏宗军的辩护人辩护称被告人苏宗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犯罪前科,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院决定对被告人苏宗军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苏宗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罗桂香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田文艳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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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了人被告故意伤害怎么辩护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3根据你的提出故意伤害的辩护策略的问题,观点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经被检方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已经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事实确实不存在,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积极应诉,做无罪辩护。但是这一点辩护策略还是建议谨慎使用,因为如果经过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依法提起公诉,显然犯罪事实不存在的可能是极低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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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能够撤诉原告故意伤害罪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不可以,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要求撤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被害人撤诉之说。当然,如果被害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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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被告能找律师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一般轻伤害都可以判缓刑,建议你请律师,如果你家庭条件困难难以支付费用的,可以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家庭条件困难的证明,拿着证明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让他们为你指派律师。 1,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伤者出具谅解书,要求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2,最好让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3,若到最后,走了法院程序,轻伤受害人原谅,一般会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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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开庭应该怎样告诉被告人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刑事案件庭审中的“原告”是公诉人,受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指控犯罪。有些案件会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靠人,即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无论是否有辩护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上都没有发问的权利,但有自我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