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损害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5 19:04:46 349 人看过

一、姓名权的损害如何赔偿

1、损害姓名权的赔偿: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姓名权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同时被侵权人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来确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吗,损害名誉权赔偿多少
    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的。损害名誉权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侵权状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一、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吗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一)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二)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三)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四)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五)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
    2022-05-28
    257人看过
  • 名誉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名誉侵权如何赔偿损失名誉侵权赔偿损失: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侵权该如何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
    2024-01-29
    399人看过
  • 姓名权被侵犯最高能要多少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姓名权被侵犯最高能要多少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侵犯姓名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一)停止侵害。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二)赔礼道歉。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
    2023-05-03
    282人看过
  •  名誉权损害赔偿的法律程序
    该段内容讲述了名誉权侵害赔偿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丧失,而精神损害赔偿则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精神痛苦两部分。这些内容在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名誉权侵害赔偿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 名 誉 权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如 何 计 算 ?名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造成侵犯,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在计算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侵权人的行为方式和程度、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影响程度以及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
    2023-09-06
    49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对名誉权、荣誉权损害是如何补救的?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违法公民所进行的拘留、拘禁、逮捕、定罪以及所采取的其他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除了会对公民的人身权造成严重侵害以外,还会对公民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严重地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相关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
    2023-06-08
    51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姓名权的内容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包括三种,即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盗用他人的姓名。冒用他人的姓名三种方式,其中需要注意盗用和冒用的辨析。姓名权的内容包括更改姓名的权利、姓名使用权、决定如何命名的权利三大方面的内容。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有下列几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在于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是姓名者本人,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姓名者本人。二、姓名权的内容姓名权包含以下内容:1.改名权即自然人有权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人的限制。3.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
    2023-07-07
    320人看过
  • 如何清偿破产中的损害赔偿债权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吸取了各国破产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任何法律的确立都要依存于历史传统和客观现实,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起到促进人类文明的作用。我国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尚有缺陷,体现在第一顺序的清偿范围过于狭窄,一些迫切需要清偿的债务未能列入第一顺序。考察第一顺序债务确立的立法原因和依据,就需要对现阶段规定的相关债务类型成因及特点进行分析;(1)从产生的依据上讲,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形成基于职工劳动和劳动法律法规,其他债权的产生一般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法规;(2)从权利义务的对比关系上讲,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一般是职工履行劳动义务后取得的权益,但一定条件下仅有劳动关系存在而无劳动义务的实际付出仍能取得该权利,且该权利从经济价值上并不是劳动义务的镜面反映,职工付出的劳动与获取的报酬和其他费用不是等值或等价的,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生产发
    2023-04-29
    416人看过
  • 如何可以赔偿著作权侵权的损害
    一、如何可以赔偿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我国法律规定了对著作权的保护,那么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
    2024-01-31
    195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赔偿损失有哪些情况
    侵犯姓名权赔偿损失有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3-07-29
    153人看过
  • 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2、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
    2023-03-22
    325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的构成要件以及侵害姓名权的形式
    侵害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具有侵害行为,行为人具有故意的主观过错、发生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的表现形式有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盗用冒用他人的姓名。一、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二、侵害姓名权的形式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以下几点:1.干
    2023-07-25
    265人看过
  •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多少钱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被侵害人姓名权的侵害程度、被侵权人受到的伤害、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来确定。因此,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姓名权侵权的赔偿多少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
    2022-06-23
    475人看过
  • 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
    一、名誉损害赔偿标准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有以下几个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并且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明显字眼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
    2023-06-28
    30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损害的赔偿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8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姓名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侵害姓名权的赔偿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但姓名权的损害本身不等于财产损害,不能将姓名权的损害理解为既是一种精神损害又是一种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以根据侵
    • 姓名权和名誉权的竞合的情况被损害了如何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候,侵害名誉权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当公民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侵害人还给被侵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触犯到了
    • 侵犯姓名权赔偿损失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侵犯姓名权赔偿损失为精神损害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
    • 姓名权被侵犯最高能赔多少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索要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适,这个还真不好说。民事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上限和下限。当然各地法院在处理的时候,有一些地方的标准,或者法院、法官自己的裁量。比如在安徽,致一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除非有特殊的情节,最高也不过8万。比如四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掌握在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