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杭州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个人,单位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0571-87211489
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和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受理时间安排:1天
受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选择在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外城镇失业人员。
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并申报如下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2)《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4)1999年1月1日前的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
(5)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6)军龄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需带退伍证原件。
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金转移手续。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并申报资料;
2)经办机构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
3)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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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南京失业可享受其失业保险待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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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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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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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主动辞职的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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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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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划转?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并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费用。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从转移的次月起,由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标准负责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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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