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约即法。双方就房屋交易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卖方收取定金后,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拒绝继续履行,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同时仍需继续履行。
(二)在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情况下,卖方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合同亦不当然自动解除,卖方未依法履行通知或催告义务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可能会被认定“一房二卖”、根本违约,而承担相应责任。
(三)二手房交易双方约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双方应先核实是否符合公证办理的条件,如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虽可进行合法交易,但却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下如何履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构成违约。
(四)卖方为赋予自己不受限制的自由解约权利,约定“赔偿同等已付购房款后可解约”,在收受购房款并为交付已数年,但始终未过户情况下,诉请依约解除,可能不会被支持。
一、卖方违约能否要求中介返还定金
卖方不想卖房,中介公司居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因此无权收取报酬。中介公司收取的定金应当按照定金的法律规定执行,即中介公司应该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卖方因其行为还应承担返还一倍定金的责任。
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其实,买方维权也要看自己的选择,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其实还是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如果不想履行合同,那就是解除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后,主张违约损失。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主要有以下计算方法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的,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准;
2、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但是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来计算赔偿金额。
3、合同中既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又没有约定违约损失计算方法的,可以根据买方实际损失和可预见利益损失来计算具体的违约赔偿金额。
(三)主张违约赔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双方能够协商赔偿,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最好;二是起诉:如果双方就解除合同和实际的违约赔偿金额协商不了的,就只能走起诉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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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种情形下赠与行为可以撤销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2在以下情形下,赠与行为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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