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的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35:49
377 人看过
第五十九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食品检验-感官检验
54人看过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15号令
278人看过
-
食品微生物检验
117人看过
-
食品检验学基础
474人看过
-
关于供港奥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452人看过
-
个人食品检验要去哪里检验
48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食品安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食品检验
词条
食品检验是指研究和评定食品质量及其变化的一门学科,它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原料、辅助材料、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食品检验内容十分丰富,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分析,食品中污染物质分析,食品辅助材料及... 更多>
#食品检验
最新文章
#食品检验
相关咨询
-
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验检验机构应当如何实行食品备案管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进口商备案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
-
出口食品、食品检验检疫检验检验检疫合格规定中的证书效力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对经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或者通过有效除害或者技术处理并经重新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规定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者《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具证书。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检验检疫证书形式或者内容有新要求的,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对证书进行变更。经检验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除害或者技术处理方法的,或者虽经过处理但经重新检验检疫仍不合格的,
-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 由检验检验检验合格证明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
-
乳食品检验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逐批检测收购的生鲜乳,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供货者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查验运输车辆生鲜乳交接单。查验记录和生鲜乳交接单应当保存2年。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生鲜乳。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购进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标,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以及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
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67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7有下列情形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伪造、变造的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二)使用伪造、变造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检疫证明文件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四)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