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否合法有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01:51 198 人看过

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合同外的人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债权人应该如何委托讨债公司向债务人合法收账

(一)咨询清楚对方打算怎么去要债,如果是暴力手段,要谨慎委托,否则,一旦出了事情,债讨不回来,反而害自己限于犯罪境地。如果是一些其他的安全方式,则可以考虑。

(二)了解清楚要账公司收费方式,最好不要相信先收费后办事的方式,因为很多不正规的讨债公司,收了钱之后,不做事也没办法。但是还需要寻找债务人的就不一样了,因为找人是要有开销的,如果提供一个虚无的人员信息,到时候吃亏的是要账公司,这也是为了避免双方的损失。这点,可以找周围熟悉这方面的朋友。

要账公司是否合法,问题的答案在于,要账公司是如何要账的,如何要账的过程决定了要账公司是否合法。因此,要账公司的操作方法即追债方法亦是客户找讨债公司进行委托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合法的催债公司,所谓的讨债公司,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你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讨债公司靠流氓地痞来威胁债务人,甚至采取绑架手段逼债务人还款,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讨债相关文章
  • 合法追讨债务拒绝讨债公司
    20万元债务多次追讨无果,债主张先生无奈下找到一家讨债公司,希望能够讨回欠款。但讨债公司承接业务后却再难联系上,这笔债务还是没有着落。1月5日,张先生致电南国法援工作室,寻求救助良策。讨债公司接单后玩失踪2010年初,张先生借给李某20万元现金,李某出具了借条,借款期限到2011年4月。到期后,李某没有依约还款,张先生多次追讨无果。后来,李某频频更改联系方式,张先生很难找到他。2011年10月,张先生在媒体上看到南宁市某讨债公司的业务广告,信以为真,随即来到南宁委托该讨债公司帮助追讨借款,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并将借条原件交给了讨债公司,但讨债公司没有出具收据。几个月过去了,追讨借款的事情了无音讯,张先生主动联系讨债公司的负责人,但对方要么声称在外地出差,要么不接听电话,有时候手机整天处于关机状态。以前起码我还知道找李某要钱,但现在我联系不上李某,也联系不上讨债公司,不知道这20万元究竟是李某
    2023-06-08
    223人看过
  • 委托讨债公司有风险吗?
    关于聘用讨债公司追债的风险,分析如下: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三部委就联合下发了一份名位“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讨债公司定性为违法,同时将各类打着商务咨询,经济委托名义的讨债公司也涵盖在内。通知中对非法讨债的性质和行为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一般雇请下岗、退休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催讨、死缠硬磨、跟踪或损坏债务人名誉等手段获取报酬;有的甚至以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谋取非法收益”。虽然现在的“讨债公司”一般都是打着“商务调查”“商务咨询”的牌子,但其实质却从事着非法讨债的活动。委托讨债公司要钱合法吗(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
    2023-08-05
    398人看过
  • 个人债务是否可以委托追讨
    个人是可以合法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可以出具委托书,但讨债者不能暴力讨债。《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2023-06-13
    435人看过
  • 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有哪些注意事项1.二次签订还款协议并对协议予以公证。催收债款时可以与债务人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为了保证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还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2.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旦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那么法院就会马上冻结被保全方的资产,在几个月中失去大量的流动资金,在经济社会中是非常致命的。一般来说被保全的当事人如果债务关系明确的话,为了尽量减少损失会尽快还款。二、欠款不还起诉书怎么写欠款不还起诉书应包含如下内容: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3.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条为证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
    2023-08-22
    124人看过
  • 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讨债有什么风险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讨债公司是否合法?如果讨债公司的存在不合法,那么委托讨债公司讨债则会存在不少风险,具体来说,委托讨债公司讨债有何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一、讨债公司是否合法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
    2023-01-30
    100人看过
  • 追讨欠款别人公司欠钱不还如何合法追讨
    一、追讨欠款别人公司欠钱不还如何合法追讨公司欠债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债务:1.首先是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最快并且成本最低的方法;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给付判决;3.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公司欠钱不给起诉需要哪些资料公司欠钱不给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材料,例如欠条、借条、收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
    2023-06-27
    446人看过
  • 公司债务追讨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务追讨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债务追讨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就XXX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XXX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20xx年月日二、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一项
    2023-06-01
    289人看过
  •  欠债者被追讨欠款是否违法?
    欠债人偿还债务是合法的, 但非法入侵欠债人的房屋进行要债则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 非法入侵住宅罪也可能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欠债人偿还债务是合法的,但非法入侵欠债人的房屋进行要债则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非法入侵住宅罪也可能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 法 侵 入 住 宅 罪 如 何 认 定 ?在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时,关键在于对情节的严重程度的判断。只有当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妨碍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时,才能以犯罪论处。然而,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且同样侵犯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的区别在于非法搜查罪可以以作为形式构成,而非法侵入住宅
    2023-09-21
    298人看过
  • 追讨欠款可以委托别人吗?
    一、追讨欠款可以委托别人吗个人是可以合法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可以出具委托书,但讨债者不能暴力讨债。《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
    2023-02-01
    293人看过
  • 债务追讨委托可以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为了能够委托被代理人去执行某些事务,包含但不限于债务追偿等事宜,被委托的公民个体或组织机构必须预先为被指派的代理人提供各类相关的费用支出。一旦被指定的代理人已经垫支了某项实施事务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那么该委托人就应该偿还所有这类杂费,并且还需额外支付相应的利息收入。所以,毫无疑问,对于债务追偿事务的委托,这种做法确实是可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为此,作为委托方的债务人,需要遵循各项法规设定的标准,预先支付相关的调查费用,同时也要承担并偿还被指派代理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垫支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2024-08-08
    463人看过
  •  追讨债务是否合法?
    仍然合法的赖在债务人家不走的方式是不恰当的。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宅,违反了宪法和治安管理法。如果这种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以依据《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进行定罪。仍然合法的赖在债务人家不走的方式是不恰当的。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他人住宅,违反了宪法和治安管理法。如果这种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以依据《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进行定罪。 非 法 侵 入 住 宅 的 后 果 是 什 么 ?非法侵入住宅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或者侵犯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该行为会导致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可以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情节较轻,则可能被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并受到公安机关的行
    2023-09-10
    278人看过
  • 追讨债务委托步骤是什么
    追讨债务委托步骤如下:第一步,接受咨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msn与律师取得联系。第二步:提供建议接受客户咨询后,专业律师就所咨询的法律事务与客户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其他对案件有联系的信息,然后根据证据材料、实际情况提出最佳方案。第三步:签订协议通过沟通协商,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且律师愿意接受案件的情况下,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第四步:办理案件(一)诉前准备1、签发律师催告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二)诉讼过程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2、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
    2023-04-26
    275人看过
  • 委托讨债催款委托书范本
    一、委托讨债催款委托书范本致:xxx(此处为债务人)你于_年_月_日向委托人借款元,该笔债务现已到期。因你到期后尚未向委托人归还借款,现委托人已委托我方(受委托人)全权负责该笔债务催讨事宜。你应于见到授权委托书之日,向我方归还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如你仍拖欠不还,我方将采取一切合法方式向你催收欠款,你将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附:1、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电话:住址:2、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电话:住址:借条复印件一份4、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5、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催收欠款,代为接受履行款,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数额和方式,代为接受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承诺。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二、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讨债
    2023-06-08
    80人看过
  • 委托别人讨债是否有法律效力
    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一、借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收条的区别如下:1.用途不同。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3.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4.诉
    2023-03-0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讨债
    词条

    讨债需要下列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更多>

    #讨债
    相关咨询
    • 讨债公司是不是可以委托讨债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9
      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
    • 讨债人的委托是否合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0
      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代为讨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 在民法领域,法律不禁止即自由。尽管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未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授权书,意味着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具有合法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委托讨债公司要债合法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委托讨债公司要债合法问题: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讨债公司虽受债权人委托向债务人索讨债务,惟其如透过合法程序如声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债务人即有容忍义务,惟其如采聚众滋扰或强暴、胁迫等不法行为对债务人或其家属施以身体、精神暴力
    • 追债公司讨债合法吗讨债公司追债能举报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0
      分情况而定,如果以合法的方式追债是合法的,如果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是违法的。
    • 怎样做能有效的讨债?附追讨欠款委托书范本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