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实施办法有异议怎样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14:11 329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对合同有异议怎么办

对合同有异议的解决办法:

1、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提前拟定的合同要求,此时如果对合同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

2、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拒绝签订合同;

3、协商一致的,可以修改,双方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确认;

4、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改进和变更;

5、如果对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异议,需要看是否有重大误解或者公平。因这两种情况产生的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6、对双方签订的合理合法合同有异议的,依照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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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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