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02:20:22 406 人看过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定情形的除外综上所述,诈骗的债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参与并且另一方没有使用诈骗资金进行双方共同生活所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知情的一方是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的,但是如果诈骗债务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并且再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由夫妻双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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