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如果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仅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只能算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是违法婚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同居关系解除的方式如下: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同居的构成如下:
1、未经结婚登记;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总之同居多长时间都不算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对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都属于同居。
二、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呢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以夫妻名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只有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成为了合法的夫妻法院才会受理。以夫妻名义生活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因为没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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