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可不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9 12:38:15 247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可不可以?

监视居住又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过程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但是两者的适用条件不一样,两种措施执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两者的最长期限不一样。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两者的区别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适用上,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无法适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4日 0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适用的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
    2023-06-02
    105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可在监视居住期限内提取?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撤案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金退还后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才能撤案: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2023-07-03
    125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2023-07-05
    47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起诉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取保候审的形式有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认为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根据《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2023-06-14
    477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实践作用
    (一)适用对象按照立法原意,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一方面可以满足那些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侦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少逮捕的人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取保候审相同并可供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任意选择适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既可以取保候审,也可以监视居住,具体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但不得对同一个人同时适用。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不含有期徒刑)刑罚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具有特殊情况的,如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嫌疑人身患重病、正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等;三是对已被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但证据尚不充足的;四是在法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限内无法办理终结,而又需要对被羁押的嫌疑人继续调查的。(二)适用程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的决定权主体是公
    2023-06-11
    182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关联
    首先应变革诉讼理念,确立以非监禁性刑事强制措施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审前羁押原则。《刑事诉讼法》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为一项强制措施,其价值取向在于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强调对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需要,忽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现代法治理念更多的是注重对人权的保护,如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以及国家为平衡国家与被告人之间力量悬殊而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诸多权利。所以为改革、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从根本上讲,首先需改变传统的诉讼理念。当然,笔者并不是完全偏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打击犯罪仍然是刑事司法的目的,只是应尽量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受到刑事指控时都有权获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法律规定不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情况除外。这样,有利于限制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措施上的任意性,体现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就是通过限制司法
    2023-06-11
    396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立法意义
    (一)取保候审释义及立法意义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的主要立法意义在于通过保证人或保证金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蕴涵了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思想,是刑事诉讼追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价值目标的有机结合。(二)监视居住释义及立法意义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在整个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居下的作用,对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减少羁押,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立法意义
    2023-06-11
    68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能不能同时进行?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其手段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适当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
    2023-02-22
    145人看过
  • 异地监视居住可以办取保吗?
    一、异地监视居住可以办取保吗?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因关系到取保后的执行管理,异地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异地取保的难度要大。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案机关同意对其取保的,异地了也是可以的。亲属和律师都可以申请,向案件的不前办案机关申请。比如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则向检察院申请,如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按照刑事诉讼法,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这三个单位都可以对自己承办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二、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2023-04-20
    41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满一年改为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一、刑事拘留改监视居住好吗监视居住相比刑事拘留之类的强制措施来说是好事,毕竟相对来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
    2023-06-20
    22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3、执行地点不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
    2023-02-19
    146人看过
  • 怎么区别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本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3、适用条件不同。(1)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
    2023-03-11
    184人看过
  • 取保候审后监视居住,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还是有可能判刑的,监视居住后办理取保候审只是犯罪事实未认定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刑处理,但如果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可以立即释放。一、批准逮捕说明什么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度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2023-04-11
    91人看过
  • 监视居住下一步是取保候审吗
    一、监视居住下一步是取保候审吗监视居住的下一步不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过程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但是两者的适用条件不一样,两种措施执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两者的最长期限不一样。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
    2024-01-18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可以监视居住而不可以取保候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适用监视居住而不用取保候审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
    • 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不可以监视居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适用监视居住而不用取保候审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 什么病可以办监视居住的,什么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6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 拿着监视居住身份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1、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离开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有其他目的。 (2)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
    • 取保候审结束后多久可以转监视居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般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的通知。 取保候审到期后转监视居住,一般是侦查工作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