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犯妨害公务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9:41:02 240 人看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宝刑初字第42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因本案于2009年2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4日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10)3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4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李某于2009年2月21日5时许,酒后驾驶牌照号为苏HACXXX轿车至上海市宝山区共富路某小区门口时,不慎撞上在该处上街沿行道树造成单车事故。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接警赶至现场处置时,被告人李某为逃避处罚,无故辱骂并殴打依法处置该事故的民警被害人刘某某,致其左面部多处外伤性擦划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后被告人李某被增援赶至的民警制服。被告人李某事后赔偿了刘某某现金人民币1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刘某某的陈述,证人曾某、李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通知书》、《工作情况》、《酒精测试单》、《违章(事故)暂扣车辆收车单》、《接警登记资料》,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被害人刘某某提供的《收条》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李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审判员项某某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陆某某

触犯妨害公务罪的要如何判罚

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判罚标准如下: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法执行暴力袭击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许某犯妨害公务罪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事判决书(2010)沪铁刑初字第65号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许杰,因本案于2010年3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抓获),同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沪铁检刑诉(2010)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杰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5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21日受理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彬、被告人许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26日22时50分许,被告人许杰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悬挂沪BX1147假牌照,擅自安装方信顶灯冒充营运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上海南站出发层的西北匝口进站。值勤交警鲁国全发现后,便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许杰为逃避查处,强行倒车并撞及后面的车辆。此时,鲁国全走到该车车头前,另一交警赵天富到
    2023-04-25
    328人看过
  • 武某犯妨害公务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普刑初字第32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武某因本案于2010年1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取保候审。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3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武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6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武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2月15日7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民警王某接指令至本市中山北路、武宁路处理机动车相撞事故,在开具事故处理法律文书时,遭到被告人武某用手拉扯、抢夺民警手中证件和文书等暴力抗拒执法。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民警王某右手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上述事实,被告人武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普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工作情况,上海市公安局验伤通知书,华东政
    2023-04-25
    131人看过
  • 买某犯妨害公务罪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卢刑初字第146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买某。翻译人员德某。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卢检刑诉[2010]1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买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买某及翻译人员德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6日21时45分,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民警陆某、陈某等人在本市某南路近某中路附近执行反扒任务,发现被告人买某有盗窃作案嫌疑,遂上前出示警官证件并表明警察身份,让其协助调查。但被告人买某为了逃避调查,极力挣扎反抗,并在民警陆某对其戴上手铐时,将陆的左手腕咬伤(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上述事实,被告人买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陆某的陈述;证人陈某、包
    2023-04-25
    428人看过
  •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
    一、案情简要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7月30日下午2点30分钟左右,博厚镇政府干部王某、张某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到博厚镇武新村征收农业税(指公购粮税,于2005年1月份取消征收),王某、张某到被告人李某家对李某(1969年出生)所欠农业税款之事进行教育和催缴,李某不肯交纳税款,反而殴打王某,并持钩刀要追砍王某,因其家人和村干部的劝阻,王某才得以离开现场,致使王某、张某无法收取税款。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于2006年3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二、争议焦点对李某的行为定性,合议庭存在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博厚镇政府受博厚镇农业税征收管理所(以下简称博厚镇农税所)的委托,安排王某、张某到武新村代征农业税,王某、张某对村民李某所欠的税款进行催缴,王某、张某的行为属于依法执行职务,李某殴打王某,并持刀要追砍王某,李某的行为阻碍了王某、张某工作的进行,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
    2023-06-19
    320人看过
  • 李某某、刘某、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长刑初字第15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1989年4月生,汉族,初中文化。2009年9月8日因本案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被告人自报刘某,男,1988年7月生,汉族,初中文化。2009年12月1日因本案被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月7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被告人自报侯某某,男,1989年4月生,汉族,初中文化。2009年12月28日因本案被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辩护人嵇某某、黄某,上海市某律师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09]606、[2010]113、[2010]1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刘某、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
    2023-06-11
    111人看过
  • 妨害公务犯罪
    犯罪构成
    刑法(最新刑八修正案发布日期:2011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0年4月24日高检发释字〔2000〕2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适用妨害公务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对于以暴力
    2023-04-28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李某某犯罪怎样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
      《》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危害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9
      妨碍公务犯罪的严重后果,不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造成重大伤害,而且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失败,然后产生其他严重后果。妨碍公务犯罪的严重后果非常广泛,这是法官在一定标准下的自由裁量权,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每一种妨碍公务的行为都有不同的结果,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取决于国家公务员在做什么,妨碍行动的结果。同样的行为可能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其他事情上可能是严重后果。
    • 犯了妨害公务罪了妨害公务罪处以罚金多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1、司法解释,只规定最低1000元。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关于罚金数额,我国在2000年实施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有详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李某隐藏导致王某引产算犯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李私自为王引产私自为他人引产是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