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和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25:13 262 人看过

行政赔偿豁免是指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哪些行为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规定国家赔偿的豁免范围来规定行政赔偿的,国家豁免的范围越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就越小。

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中可见我国对于以下几种行为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1)国家行为,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与国家重大的政治、军事、安全有关的行为,主要包括外交行为和国防行为;

(2)行政立法行为,也称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权力机关的授权,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基于特别法律关系,对其所管辖的公务员所实施的强制命令行为,包括奖和惩;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95)受害人自己故意的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强制执行致人损伤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这一些执行方式极容易和行政相对人发生正面接触,情绪也会随之紧张,一旦造成肢体上的冲突影响非常之大,如果你觉得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执法,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问题。近年来,在网络上曾一度疯传一段讽刺语:临时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临时工人本领强,敢为中华造脊梁;临时工人胆子大,刀山火海都不怕。这段话,说明现今政府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人现象严重,而且临时工人的暴力执法、违规执法情况时有发生。此时作为行政相对人,收到的伤害时无法估量的,如果真的遇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执法导致受伤,应该及时维权,获得赔偿。首先,确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暴力执法。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可以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治安
    2023-05-01
    171人看过
  • 准行政机构不能滥用行政权力
    某大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后被学校告知因其患有I型糖尿病,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一些患有同样疾病的孩子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否上大学也非常焦虑。学校做为一类准行政机构,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很显然,它没有法律的根据。学校对此类事件做出处理应该依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而在这一事件当中,学校方所依据的条文仅仅是一个意见,一个上级部门的意见,很显然它不是法律,更不是行政法规,连规章都算不上,意见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性的,也就是说,它仅供参考而已,而且在这个意见中非常明确的表明了对于学生具有一下疾病的可以取消入学资格,这里用的是可以的字眼,而非必须。学校以其作为自己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说法未免孱弱。一个学生进入自己的大学学习,是人生刚刚开始,以一些不关大碍的理由来取消其资格,是否有点蛮横了,他能不能坚持学习下去,他的身体状况能否适应这种学习状况,你尽可以让他自己去试嘛,他的身体状况只有
    2023-06-07
    75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国家的责任和担当
    回到文章开始谈到的案子,由于《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违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有国家来承担责任,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我国公民合法权益得不到确实保障。从当前提倡的依法行政而言,如果行政机关经常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对各类违法行为该制裁的没制裁,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该保护的没保护,依法行政从何谈起?在我国提倡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应该强调行政主体对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履行和及时为市场主体服务。约翰奥斯丁认为,只有那种对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才是法律。[]国家赔偿法是为解决国家机关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而出台的,它应该对作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为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救济,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以发挥其重要功能,实现其法律价值。这也是完善我国法律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由此,建立和完善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在我国显得十分必要。
    2023-07-07
    335人看过
  • 告行政机关时,行政机关来取证不给,要承担责任吗?
    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的情况,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例如取证等行为都不方便,此时如果行政机关不配合取证,或者妨碍行政诉讼的话是要面临相关的行政责任处罚的。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即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一)原告的举证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起诉前已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在起诉时须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政处理或逾期不予赔偿的证据材料。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被告应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2023-05-01
    406人看过
  •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什么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执行机关。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什么机关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零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2022-06-25
    48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
    (一)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
    2023-03-20
    3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责令改正是否是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即给行政相对人增加额外负担的行政行为,而责令改正只是行政机关要求行政相对人恢复违
    2023-03-26
    180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能否起诉
    一、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行政相对人能告上法院。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施行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行政滥用职权行为可予以撤销。二、行政机关可能是被告吗?行政机关有可能是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
    2023-07-06
    90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
    2023-06-13
    412人看过
  • 行政合同违法行政机关应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案情]原告冉金兰,系死者陈兴胜之妻。原告陈光明,系死者陈兴胜之子。原告陈丽华,系死者陈兴胜之女。原告钟以群,系死者陈兴胜之母。原告陈应美,系死者陈兴胜之父。被告湖北天宇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宇公司)。被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处(简称水利水电工程处)。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供电营业所(简称供电所)。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锁金山村委会(简称村委会)。天宇公司(甲方)与水利水电工程处(乙方)2000年8月25日签订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被告水利水电工程处将该工程湾潭镇的部分交给被告供电所施工(该供电所无施工资质)。同年10月28日,供电所(甲方)与村委会(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甲方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停、送电工作;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同年11月1日,镇政府又与村委会签订安
    2023-06-01
    480人看过
  •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辱骂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对方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对方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
    2023-03-07
    487人看过
  •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一样吗
    国家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是不一样的,滥用职权包括了超越职权,而超越职权是不包括滥用职权的,滥用职权的范围更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6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负担,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另一类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类型的案件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进行赔偿,另外,不同的涉案部门的不同,赔偿单位也会不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
    2024-01-12
    25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妨碍行政诉讼进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按照法院的规矩是,妨碍了司法活动的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出现法定的情况,妨碍到司法活动的,严重点的将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但是,如果是行政机关妨碍了司法活动的,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出现法定妨碍行政诉讼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规定行政机关有下面行为的可以认为妨碍行政诉讼: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法院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
    2023-05-01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 更多>

    #国家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4
      作为一种法律主体,国家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的赔偿责任、司法赔偿责任、立法赔偿责任、军事赔偿责任、公共设施设置和管理中的赔偿责任等。 特定的赔偿责任是与特定的侵权行为相对应的,而行政赔偿仅仅是国家对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特性使行政赔偿与其他赔偿,如司法赔偿、民事赔偿等区别开来。
    • 国家行政赔偿要承担哪些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6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 什么是国家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3)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4)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 (5)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 行政机关进行暴力拆迁需要承担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
      1.刑事责任 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越权或无权实施暴力拆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给当事人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构成单位犯罪。应当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拆迁,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国家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依法具有保障
    • 我国的行政主体承担的赔偿责任都是行政赔偿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2
      1、是的。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