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的转让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30:45 452 人看过

按划拨土地的出让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由土地使用者所在地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和附加契税。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出让,并准备以下文件提交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书(原件);

2。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纳地价、契税等费用的文件;在远郊区出让的,应当提交远郊区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契税全额缴纳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出让人项目进展情况出让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土地出让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应当提交);

7。转让人出具的未经法院查封的证明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预售、无抵押等其他权利证明;

8。出让人和出让人在收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申请、出让人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许可证后,申请人除收到返还通知书外,还将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表》土地利用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在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导下填写,组织安排土地利用现场调查。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由土地利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装订成册,签署意见后交土地出让办公室审核。《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表》核准后,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在出让人缴纳出让契税后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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