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是遗产么
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承包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继承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
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为自然人的,其继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谓家庭承包方式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一个农户家庭全体成员为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农业用地的承包方式,其特点:一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不论男女老少,都平均享有承包本集体的农村土地的权利,除非他自己放弃这个权利。二是以户承包,也就是以一个农户家庭的全体成员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订立承包合同,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承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承包户家庭中有成员死亡,只要这个承包户还有其他人在,承包关系仍不变,由这个承包户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三是承包的农村土地对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人人有份的。
这里就简单分析一下,正是由于国家“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可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备,导致很多农民有地种不了,即使取得了承包经营权也时常发生矛盾,不过采取家庭承包是可行的,毕竟自己人不管在管理或经营方面都更好办,至于如何解决发生的纠纷,我们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免自己浪费时间或干扰生活。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交税吗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后,是不需要交税的,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全面取消了农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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