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是否受到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0:00:25 368 人看过

不可以。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单位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是口头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等。如果发生的责任与某一具体负责人无关,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人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人代表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责任。如果是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

3、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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