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地点员工不去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0 06:34:35 312 人看过

在公司调整员工岗位设置的背景下,若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配合新的工作环境,那么在此情况下,若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将无需向职工支付赔偿费用,但仍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赔偿金额将会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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