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2021年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历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
1、2016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
2、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2017年:29元;
2016年:27.3元;
2015年:26元;
2014年:24元;
2013年:21元。
二、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夏季小常识:
1、忌受热后“快速冷却”。炎夏,人们外出或劳动归来,喜欢不是开足电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反而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迅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使人头晕目眩。
2、空调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调室内外温差不超过5度为宜,既使天气再热,空调室内温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属首饰。金属装饰品中的某些金属沾上汗水,佩戴时,所接触到的皮肤可能会出现微红或瘙痒等症状,容易引发接触性皮炎。
-
高温补贴政策调整:今年夏天,你将获得多少高温补贴?
418人看过
-
最新高温津贴上调政策
127人看过
-
高温津贴政策规定标准
82人看过
-
天津16年高温津贴标准?
300人看过
-
高温补贴高温津贴一样吗
408人看过
-
厦门高温津贴年在政策上是怎样规定的?
126人看过
发放高温补贴的具体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更多>
-
天津高温补贴2019年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9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 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 1、75天×12%=29元。2017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现行天津市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因此高温补贴标准每年都会随着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变化而变化。
-
为什么要实行高温补贴政策,我国高温补贴政策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9高温补贴政策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政策规定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
-
上海市地区高温津贴政策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9对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2、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
北京高温津贴政策的内容有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4关于北京高温津贴政策的内容有什么,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同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
-
成都的高温补贴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71、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 2、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