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门可以作为不赔偿的依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8:50:27 196 人看过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一、房屋没有门窗拆迁赔偿吗

房子会补偿,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需要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规定了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的法律规定。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拆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到一定的义务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基本上市按照补偿方案来确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障房相关文章
  • 录音没做鉴定可以作为判刑依据吗
    一、录音没做鉴定可以作为判刑依据吗关于通过录音是否应当进行鉴定这一问题,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无十分清晰的规定。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录音以及其他类似形式的视听证据在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时,必须经过充分核实其真实性后方可在法庭上采纳。如有必要对录音进行鉴定,该当事人可依法提出申请。录音以满足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录音所针对的对象应为当事人本身;录音的内容须保持完整无缺;第三,未经任何技术处理手段进行增减或篡改;再者,获取录音的手段应该合法合规且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最后,录音必须反映出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并且应保留原始存储介质等关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4-04-05
    446人看过
  • 医疗票据能作为门诊报销依据吗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第四条规定: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因此,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以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一、大额医疗保险一个月要交多少钱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保障需要价格不同,保障是有最高上限的,和年龄性别有关系)。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二、大额医疗保险范围(一)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对于具
    2023-03-02
    129人看过
  • 门诊病历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门诊病历是能作为法律依据的,但是要注意,有些门诊病历是患方保存的。一、出现医疗纠纷需要怎样收集证据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2、检验单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3、处方及药品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处方底联交患者一份,患者要注意保存。此外药
    2023-06-24
    58人看过
  • 刑讯逼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依据吗
    一、刑讯逼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依据吗刑讯逼供的证据不可以作为定罪依据。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是非法证据,应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证据,而且要追究刑讯逼供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刑讯逼供的主体是谁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刑讯逼供的成立没有影响。三、口供能作为定罪证据吗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
    2023-06-26
    119人看过
  • 身份证作为借条依据可以吗
    身份证作为借条的依据是可以的,债务人身份证作为附件,证明是该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的事实,一般也可以与本借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2023-03-17
    182人看过
  • 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作为退房并索赔的依据
    以下列举了对购房者而言,在购买房屋后可能会面临申请退房并获得赔偿金的几种特殊情况:首先是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以至于房屋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或者出现结构性破坏如炸裂、倾斜以及崩塌等现象;其次是房屋经交房验收后发现其主体结构实际质量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第三种情况则是房屋的整体质量未能达标且已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同时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和处理仍然难以恢复到规定的质量水平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2024-07-30
    354人看过
  • 房屋补偿标准能否作为赔偿的计算依据
    一、房屋补偿标准能否作为赔偿的计算依据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合法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违法的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由国家依法予以赔偿的制度。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及与征收相关联的行政行为违法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其中,既有因违法拆除给权利人物权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也有因未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征收补偿政策进行征收补偿而给权利人造成的应补偿利益的损失问题,甚至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应当给予的补助和奖励的损失问题。尤其是在因强制拆除引发的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违法行为类型与违法情节轻重,综合协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依法、科学地确定赔偿项
    2023-05-24
    98人看过
  •  企业拆迁的注册资金是否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企业拆迁的赔偿主要包括房屋和土地的拆迁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装修附属物的赔偿、搬迁费用的赔偿,以及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的赔偿等。这些拆迁补偿的依据都不会涉及到企业的注册资金。其中土地价值补偿是根据被拆迁人再合法用地的范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按照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面积计算。企业拆迁的赔偿并非依据注册资金的金额。企业拆迁的补偿包括房屋和土地的拆迁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装修附属物的赔偿、搬迁费用的赔偿,以及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的赔偿等。这些拆迁补偿的依据都不会涉及到企业的注册资金。其中土地价值补偿是根据被拆迁人再合法用地的范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按照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面积计算。 企 业 拆 迁 的 损 失 赔 偿 依 据 是 什 么 ?企业拆迁的损失赔偿是指拆迁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给被拆迁企业造成的损失,拆迁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9-01
    87人看过
  • 法院可以作为抓人的依据抓捕吗
    法院可以异地抓人,但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协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打黑办可以直接抓人吗打黑办可以直接抓人。打黑办对确有证据证明存在黑恶犯罪的行为人是可以直接抓人的。打黑办属于由政府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警都有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的临时机构。打黑办的权利:1、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2、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3、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4、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
    2023-08-13
    219人看过
  • 刚写的借条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若已过约定期限您仍未收到欠款,可考虑进行起诉;如仍在期限内,暂时不宜个别提出要求。没有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下,您可在催促且给予相应偿还期限后,可于确定的偿还期过后的3年内提起诉讼。需要提醒您的是,诉讼时效是3年哦!在提交起诉状、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至被告户籍所在(或常住超一年)的基层法院立案庭即可。关于金钱债务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还款结束之后3年之内有效,人民法院将保持其保护效力;但若债务人在此期间出席审判,并且未提出时效抗辩,那么此种情况下便不受3年时效的约束。尽管双方借据中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依照现行法规,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必须给予适当的期限让他们履行责任。至于诉讼部分,通常会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展开,若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同,则将在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只要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连续超过一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进行诉讼啦!《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2024-08-03
    14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作为医疗赔偿的依据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作为医疗赔偿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赔偿的依据。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一经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就有权要求院方赔偿如下费用: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11.精神
    2024-01-14
    458人看过
  • 行政规章可不可以作为裁决依据
    一、行政规章可不可以作为裁决依据行政规章是可以作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依据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依据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同时可以参照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二、行政裁决是否能够复议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就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
    2024-01-12
    86人看过
  • 自认可以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吗
    1、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的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2、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律师补充:1、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2、我国严格限制默示自认原则,即不仅要求当事人有不予争执的行为发生,也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说明该事项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并再次询问其对该事实承认或否认的意见,该方当事人仍然不置可否、态度暧昧、沉默不语的,方能视为自认效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当事人
    2023-05-06
    180人看过
  • 火灾认定书能作为赔偿依据吗
    火灾认定书可以作为赔偿依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是适用一般程序调查火灾,认定起火原因、灾害成因而制作的文书,其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应当载明火灾发生的单位(场所、住宅)、时间、地点;建筑物及物品被烧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计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火灾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火灾认定书是公安部门出。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
    2023-08-0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障房
    词条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保障房
    相关咨询
    • 伤残等级可以作为工伤的赔偿依据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不构成伤残的工伤,将赔偿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工资、交通费等。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
    •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可以作为赔偿依据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8
      【法律意见】 工伤赔偿是按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不是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
    • 门诊病历可以作为伤残鉴定依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3
      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依据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死亡赔偿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的情形: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死亡赔偿金的被赔偿人还是死者,只是由家属接受,符合遗产特征,因此也是适用遗产分配原则的。 死亡赔偿金包含了很多项目,并不是一笔赔偿。主要由两类组成:一类是有特定用途或者针对性的,如:扶养费、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毫无疑问这类用金应当放在针对性的用途中(或偿还支付人预支费用),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另一类则是无特定对象的费用,比如抚
    • 同居前视听损失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9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赔偿证据,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与离婚损害赔偿有关,可以作为法庭审判的证据,但证据由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