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1:01:07 67 人看过

合同都有下列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具体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形式。

一、租赁合同还需要口头合同吗

租赁合同可以为口头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设立的口头合同有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合同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口头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是有效的:

1、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2、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虚假宣传的形式包括哪些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含义有多种,我国1994年公布的《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其它方法是指广告以外的方法,其他方法有哪些,竞争法中未作明确规定。
    2023-06-14
    72人看过
  • 破产申请的形式包括哪些
    1.申请的意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2.破产申请人。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3.破产申请的形式。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
    2023-04-29
    336人看过
  •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意志疏忽和过于自信,意识疏忽过于轻率。1、意识疏忽。所谓意识疏忽,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刑法理论中一般称其为“疏忽大意的过失”。2、意志疏忽。所谓意志疏忽,是指行为人处于危害结果已经发生的条件下,需要采取正确的决策,防止或减小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行为人有义务并有这种主观可能性,但其没有找到这种决策或者没有实施,致使本可减小的损失未能避免而得以加大的二种心理状态。3、过于自信。刑法第12条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我国法学界一般都将此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我们认为,这种理论概括并不全面。4、过于轻率。过于轻率的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已经预
    2023-06-03
    334人看过
  • 哪些属于包括承诺的形式
    下列形式属于承诺的表现形式,即通知的形式;或者行为的表现形式。一般情形下,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则可以使用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承诺可以是默认的吗承诺能以默认的方式作出。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约定也可以默示的方式表达。一般来说,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二、订立合同有哪些方式可以采用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合同从订立到履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始于订立,终于履行,如约履行,合同关系即告结束。订约双方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应当依法享有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理所当然也要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合同立法以
    2023-06-22
    186人看过
  • 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
    2023-03-31
    239人看过
  • 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哪些
    遗嘱形式是指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2)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上应当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3)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一般而言,公民应当自已书写遗嘱,但在生病、不会写字、不想自己书写等各种客观情况下,允许公民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上必须有二名以上的见证人签名见证,且应当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并将见证内容进行录音;(5)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对遗产进行处分的意思的遗嘱形式。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将口头遗嘱内容
    2023-03-20
    251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租赁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租赁合同的形式是:1.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5.租赁期限;6.租赁物维修责任;7.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8.其他约定。三、租赁合同为单务合同吗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
    2023-03-14
    84人看过
  • 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合同格式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以下几种:1、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3、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合同免责条款如下:1、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2、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对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
    2023-08-10
    16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以及订立要满足哪些要件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二、合同订立要满足哪些要件合同订立要满足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4.合
    2023-05-06
    122人看过
  • 专利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哪些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有:(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行政机关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2)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3)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专利代理机构;(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汁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5)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6)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
    2023-06-13
    244人看过
  • 注册商标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一、注册商标转让包括哪些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二、如何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
    2023-04-29
    397人看过
  • 投保人的告知形式包括哪些
    至于保险人的询问或者投保人的告知形式采取哪种形式(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法律没有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
    2023-03-17
    464人看过
  • 保密期限包括的形式有哪些
    保密期限包括的形式如下: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保密协议应具备哪些条款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
    2023-08-01
    288人看过
  • 贪污罪的特殊形式包括哪些
    认定为贪污罪的几种特殊形式有:1、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非特殊身份人员可否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不具有特殊的人员也会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吗?先看一个真实案例:某一国有独资企业的员工廖某利用其保管专用加油卡副卡的职务便利,窜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某甲加油站,勾结当时担任加油员的被告人雷某,让他使用专用加油卡副卡给其他车辆加油,然后将套取的加油车辆油款转交给自己,事后按所套油款10%的比例给予对方提成。二被告人在某甲加油站采取上述手段非法套取某公司加油卡内油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伙同廖某贪污国有财产,属于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构成贪污罪。
    2023-07-28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未生效的合同形式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未生效合同的类型有: 1、经批准才生效的合同还未经批准;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还未成立;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还未到达; 4、法律规定的其他还未生效的合同。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合同格式形式合同的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3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视为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此认定“格式条款”,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件: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或提供。此类合同在邮电、通信、运输、电力、金融等领域广泛存在。其 (2)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格式合同的认定条件有: (1)要约的广泛性、持续性及细节性 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而多次重复使用的,这一特征体现在要约方面,即表现为广泛性、持续性及
    • 租赁合同包括哪些,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和形式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4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形式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4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哪些,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合同的,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