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7:32:02 152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效吗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二、抵押登记合同格式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1、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元,协议价值为元。

2、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

3、根据____年__月_日签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债务金额为币,小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为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_日。

4、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5、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

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1)追加担保;

(2)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6、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个抵押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效,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保障,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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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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