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一)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二)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十一条也有明确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包含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两个部分,且这两部分的价值应当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成交价格,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为了购置同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需要支出的成本。
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
换句话就是说,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时支付了土地使用费,在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时,国家才给予返还。如果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建造有房屋,那么在国家征用该土地时,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就有权针对该房屋获得补偿或安置。
通常城市拆迁房屋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温馨提示: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
-
在房屋征收案件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应予补偿
172人看过
-
哪些补偿可以在土地征收中获得
60人看过
-
租赁土地征用时能否获得征收补偿费?
316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后种的树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485人看过
-
村里能否再从政府征收土地获得的补偿中获益?
220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中,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41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一般土地使用权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6(一)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二)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十一条也有明确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
-
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能否获得征地补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2法律规定,征地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没有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不代表不享有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权益。 法律同时规定,没有证的建筑不等于违法建筑,只要是不违反道路交通、泄洪、防火,不侵犯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拆迁时跟有证建筑一样,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
-
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否已获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2一、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被征收了, 还能获得补偿款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合法的,不过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第
-
怎样获得农场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2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