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与人合伙合同如何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03:40:16 57 人看过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起诉至法院进行解除。农村宅基地与人合伙合同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约定解除是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一、合伙合同怎么解除?

(一)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

(二)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退伙,诉求合理,则可以退出合伙。

(三)关于要求对方退出后的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到法院,如果诉讼到法院的话,首先会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赔偿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那么就需要举证实际由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已经签署的农村宅基地与人合伙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合同。不过应注意的是,合伙合同成立生效,并不等合伙企业的成立。如果合伙是以企业的形式组建的,那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才算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合同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怎么分户如何对农村宅基地分户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有关农村宅基地分户的相关内容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户口冻结地
    2023-04-19
    150人看过
  • 农村农用地如何转用宅基地
    农村农用地怎么转用宅基地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的手续如下:1.提出建房申请。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2.审核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县级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备案。4.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规划部门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5.用地报批。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集
    2023-04-17
    161人看过
  • 如何依法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一、如何依法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九)期限届满。我国法律针对不同的土地用途规定了不同的承包的最长期限,因此,承包
    2023-05-06
    18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唯一性”与“集体性”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农村宅基地的“唯一性”与“集体性”?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由上文可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如果想要出售村房,就要先符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2023-05-04
    17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被确定为宅基地合法吗
    对于宅基地转让合法吗的问题,根据国家政府规定: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一般情况下您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2023-02-17
    461人看过
  • 编写农村宅基地合同的指南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1、宅基地坐落、面积。2、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3、转让金额。4、付款方式及期限。5、宅基地交付时间。6、房产归属。7、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年月日。买村里宅基地合同怎么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1、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2、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3、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4、房产归属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
    2023-07-05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 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 更多>

    #合伙合同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合同效力如何确认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最高院于1984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规定:“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与农村宅基地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1、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如果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无效。“一户一宅”,村民转让宅基地之后就不能再获得。2、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
    • 村小组如何解除与村外人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
      根据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怎么写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注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宅基地的位置和面积;协议的具体事项;转让金额和支付方式;产权所有权和转让的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买卖农村宅基地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农村宅基地合同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最高院于1984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规定:“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