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合伙企业的“隐名”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02:26 315 人看过

隐名合伙是指一方为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与实际经济活动的合伙企业,但享有商业利益,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损失。出资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被称为著名商人。隐名合伙与显性合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首先,是否需要显性合伙是不同的。在命名的合伙企业中,必须命名所有合伙人。但是,隐名合伙企业分为知名商人和隐名合伙人,隐名合伙人是匿名的

其次,在出资方面有所不同。在记名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均可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出资时间和出资额不受法律限制。但是,在隐名合伙企业中,隐名合伙人应当以实物或者现金出资,不得以劳动、信贷、技术等出资。第三,经营管理不同。在记名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应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但是,在隐名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的原因仅是著名商人的原因,而不是每个合伙人的共同原因,隐名合伙人无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

第四,财产责任存在差异。在记名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无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应在其出资额范围内负责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但是,如果隐名合伙人参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或向第三方表明他正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例如,在其名片上打印他作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则在这种情况下,将构成明显的责任,隐名合伙人和著名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且隐名合伙已转变为普通合伙

相关法律:

合伙法第2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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