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9:42:58 393 人看过

这类纠纷发生后,在合同性质的界定上会有争议,有人认为是雇佣劳务的关系,有人认为是加工承揽关系,不同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有区别的。因此,这类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区别较大。通常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协商无效的,起诉到法院。

一、没有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没有商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协商处理是最佳的方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

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不同;2、计酬依据和方式不同;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三、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没有本质区别,劳务合同俗称劳务协议。

但要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两者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6)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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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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