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0:34:43 239 人看过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的概念是如何的
    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等。
    2023-05-05
    333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需要签署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担保也可以产生相应的担保效力。通常情况下,这意味着在主合同中包含了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名或盖章,或者其他担保人认可的书面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担保也可以产生相应的担保效力。通常情况下,这意味着在主合同中包含了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名或盖章,或者其他担保人认可的书面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担保可能会被否定,主合同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因此,在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之前,最好考虑到可能需要提供的担保措施,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自己的利益。 担 保 合 同 是 否 必 须 签 ?根据素材2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签协议不一定需要盖合同章,签字或按手印即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且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023-09-28
    245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一、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
    2023-03-15
    349人看过
  • 反担保的概念是如何的?
    一、反担保的概念是如何的?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
    2024-01-22
    418人看过
  • 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应用是什么
    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应用是什么?依法交付的债务标的物存放,并根据债务人的申请转让给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可以在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后,将债务标的物(货款、物品款)交存公证机关,交给债权人,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委托,还应提供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债务基础,如合同、债务凭证、司法文书等。如果债权人拒绝接收或找不到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接收寄存货物的电报、通知等。存款接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押金的交付。存款货币可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交付,并提供不易移动的存款项目名称、类型、数量等清单;6.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内容是对“合同保证金的概念和适用”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2023-05-07
    61人看过
  • 双方签署担保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权人在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一定要明确,这既是计算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依据,也是计算法定保证期间的依据;2、保证期间的约定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何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然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过程复杂、程序慢长;4、债权人一定要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张权利。5、注意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计算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综上所述,保证期是保证保证人履行债务的时间。这段时间不能被中断或暂停。具体期限由双方商定。一、保证期间和保证期限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
    2023-04-04
    37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签署形式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签署形式是什么。申请表申请表,又称保单,是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通常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规定了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特别约定的内容;保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已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来说,它不记录保险条款。本质上,它是一份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临时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在正式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保险凭证。其功能是证明保险公司已同意承保。一般来说,临时保单有一个有效期,在保单签发后自动失效4。背书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为修改或变更保险合同内容而出具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保险合同
    2023-05-07
    454人看过
  • 做低合同价概念是什么
    所谓“做低合同价”,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黑白合同”。比如一套房屋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80万元,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给房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成交过户价只有60万元。这样,剩余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就被轻易避掉。“做低合同价”表面上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不少钱,事实上,暗含诸多交易风险,就上述举例而言,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实际上对卖方来说,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20万元,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卖方一旦催讨不成向法院起诉,不但会因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结果将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对买方来说,也存在风险。仍就上述举例而言,买方实际支付购房款80万元,而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是60万元。不仅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而且将
    2023-03-13
    315人看过
  • 行政合同概念是什么呢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缔结的契约。行政合同的特征是:(1)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合同的内容是执行公务;(3)合同条款中规定私法(如民法、民法典等)以外的规则;(4)行政合同受特殊法律规范调整;(5)对行政合同实行特定管辖制,一般应由行政法院或行政庭管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2024-04-14
    333人看过
  • 法律如何界定合伙合同的概念
    一、法律如何界定合伙合同的概念法律如下界定合伙合同的概念: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合同,是以共同出资为基础,以共同事业为目的,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为本质的协议。合伙合同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对合伙人有所限制。2.为了共同目的或者共同利益。3.共享利益、共担风险。4.合伙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和一定的组织性。5.合伙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继续性合同。二、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约定的退伙事宜出现;4.合伙人退伙的其他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
    2023-08-03
    44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除斥期间的概念是什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人们对此十分熟悉。而关于除斥期间,立法规定就相对较为分散了,加之其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讼时效,而实际上,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两个月即为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
    2023-05-01
    366人看过
  • 装修合同是个什么概念
    一般认为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约定。但是在案由上又属于装饰装修合同,列在建设工程合同案由下,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什么是装饰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
    2023-07-22
    321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基本概念
    保证合同是指在签订合同时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的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的协议,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比一般保证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更大。因此,在保证人与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明确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以免发生纠纷时因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无法确定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而被判定为一般责任。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保证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
    2023-07-11
    3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署?如何签署?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补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还要支付一倍的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以十一个月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1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的概念是什么,2023最新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担保合同的概念是为保证债务履行,担保人与债权人依法设立合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的合同。且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担保公司都要签署什么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2
      首先定义主体: 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 1、委托保证合同 委托方:借款人。 2、反担保合同: A保证反担保 B质押反担保 C抵押反担保间,还应该有一个三方协议。
    • 保证合同是怎么概念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是如何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8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 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
    • 什么是合同条款的概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合同条款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和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即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 2+因此,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