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32:00 448 人看过

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情形: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限制减刑的规定有什么

限制减刑的法律规定如下: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限制减刑;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4、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二、申请假释成功率大吗?

申请假释并且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三、不能适用减刑的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减刑或限制减刑: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可以限制减刑。

3、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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