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3〕12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权限做相应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省直管试点县(市)享有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原所在省辖市不再负责对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负责。
二、确保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2013年底前由原所在省辖市负责,2014年起由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负责。
三、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和支出计划,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计划,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
四、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统计、财务报表等单报单列。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经原所在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后,从原所在省辖市基金预算中扣减并单列。
五、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按规定开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核算管理。
六、从2014年起,省直管试点县(市)计划内基金缺口由省和各直管试点县(市)共同负担,其中80%由省级统筹基金负担;20%由各直管试点县(市)从结余基金中弥补。无结余基金的由当地财政弥补或通过加大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力度等进行解决。未完成征收计划的差额部分,由当地财政弥补。财政弥补不到位的,由省财政扣减当地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并纳入省级统筹基金。当期超计划的支出部分,由当地财政弥补,并列入下一年度财政补助基数。为确保各直管试点县(市)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直管试点县(市)累计基金结余不足2个月周转金的,由省级统筹基金予以补足,年底前统一结算。
七、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直接上解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八、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待遇核算基数,不再使用原所在省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改为使用本县(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月人均基本养老金。
九、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管理:(一)正常退休,由省直管试点县(市)办理。(二)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后,由直管试点县(市)办理。
十、省直管试点县(市)破产国有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直接向省申报。
十一、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年金方案备案改由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对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预算执行绩效的省级考核奖励,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十三、省直管试点县(市)不再单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建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直管试点县(市)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使用全省集中的信息系统。在完成数据向省集中之前,保持信息系统现状不变。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106人看过
-
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68人看过
-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57人看过
-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59人看过
-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320人看过
-
关于煤炭、有色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26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关于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3一、对于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即养老金给付,给付年限要尽量拉长。特别是下岗工人以后的生活保障不够稳定,这点尤为重要。二、现金流的分配要合理。的收益主要在于其长期投资带来的复利效应。如果过早地大量领取保险金,会导致真到养老所需的时候账户积累反而会显出不足。三、缴费灵活。在投保前应当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四、保费豁免。对于下岗工人这类经济保障不足的人群,保费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问题,企业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企业缴纳搜索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
-
关于企业员工下岗养老保险新政策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0一、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
-
关于职工养老保险中断补交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2养老金领取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具体的是养老保险中断补交条件,就是缴纳滞纳金即可。
-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医保的相关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8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补足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