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优先权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1:49 278 人看过

一、清算优先权有法律依据吗

优先清算权是指在目标企业清算或结束业务时,具有的优先于其他普通股股东获得分配的权利。典型的优先清算权分为3种,即无参与权的优先股、有充分参与权的优先股和附上限的优先股参与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种类

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以下四类:

(一)担保物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而成立的优先权;

(二)破产费用优先权,它是基于公有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而成立的优先权;

(三)劳动债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而成立的优先权;

(四)税收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需要而成立的优先权。

上述四类优先权的债权人依法都享有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第一类优先权,即担保物权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上成立的优先权,称为特别优先权;后三类优先权,是就债务人不特定的总财产上成立的优先权,称为一般优先权。

三、破产清偿顺序

(一)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清偿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股东优先认缴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亦即,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原股东享有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其目的亦是尊重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维护公司股东的股份比例和相应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基于同一考虑和相似法理,公司增资时,对于其他股东不能按照持股比例认缴的部分,公司原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缴权。只有公司原股东均不能认缴增资时,才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向公司增资。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非常
    2023-08-11
    403人看过
  • 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了前后合同效力的补救措施,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只要内容不冲突,两份合同都有效。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根据后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是否具有优先权需根据协议内容确定。 在民法典中,关于前后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五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补救措施。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但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视为变更合同。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而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协议内容确定,一般以在后合同约定为准。 至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
    2024-01-05
    273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的法律依据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的规定是什么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规定如下:1、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2、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3、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
    2023-06-21
    317人看过
  • 破产清算哪些有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的情形有:1、对债务人享有已经生效债权并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在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债权。因为,此类债务的产生是在有担保的前提下产生的,且已经做到了公示,所以,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实务中的做法是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来受偿。2、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可优先拨付受偿。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是一种非正常的支出,若债务人能偿还的话,债权人的这笔费用也就不用支出,所以可以优先受偿。实务中,债权人参加破产的费用常常和破产费用相联系。3、破产程序开始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为破产财产进行诉讼和办理其他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可以优先受偿,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2023-04-15
    328人看过
  •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如下: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合伙企业清算如何进行合伙企业因解散需要进行清算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未了解的事务进行处理。确定清算人后10内需要向债权人通知,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后清算结束,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清算宣告结束。二、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该怎么办集资款企业无力偿还的做法如下:1、当企业无力偿还时,就需要进行破产程序,将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企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决生效后,
    2023-02-27
    44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
    一、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股权质押产生的债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是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
    2023-06-12
    81人看过
  •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是优先赔偿,是按比例赔偿,因为《交强险条款》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列入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物质损害赔偿金之后,且用逗号将“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排列前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予以隔开,原因也正在于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的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车祸死亡赔偿金是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吗车祸死亡赔偿金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
    2023-06-24
    311人看过
  •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吗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者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法定顺序清偿。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内容有哪些一方面,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的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仍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另一方面,与债务人的其他抵押权人相比,依据抵押权登记的顺序不同,债权人受偿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登记的抵押权人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受偿。二、被执行人员如何分担债务1、被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分担债务,具体分担债务的方式与债务的类型有关:(1)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2)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
    2023-03-10
    93人看过
  • 公司解散和清算法律有什么法律依据
    公司解散后,应当清算公司的资产,将公司的税款、工资等清偿完毕,才能分配给所有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一、股东不清算的连带责任包括股东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1、清算责任,指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而应承担的强制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2、清算赔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3、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解散后,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公司清算程序由于清算义务人的行为而无法启动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启动,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法理精神,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集团企业清算有哪些流程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
    2023-03-17
    268人看过
  • 股权质权人债权优先依据是什么
    一、股权质权人债权优先依据是什么在股权质押理论中,质押人拥有对出质股权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此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质权人具有在其它债权人间获得位于首位清偿的权利;其次,质权人有权在同等规模的质押请求中获优优先受偿权;最后,对于出质股权的自然孳息流动,质权人同样具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股权质权人应当如何行使股权质权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股权质权的实现
    2024-04-16
    146人看过
  • 财产担保债权人的优先保护法律依据是什么?
    凡是执行和解协议及重整程序不需要的并且其价值不高于债权数额的担保物,都要退还给有担保债权人,有担保债权可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对于所有其他需要由债务人利用的担保物,使用或处置通常不需债权人同意,只要法院许可就行,法院也可通过各种方法对担保物权加以保护。比如,如果担保物是机器,并且债务人需要继续使用机器,法院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定期向有担保债权人支付一定的现金,以弥补由于机器磨损而引起的机器价值降低。同时法院也可要求为机器买保险。总之,法院要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因整理程序而受到损害。如果经管债务人要求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重要担保物,需要事先获得法院的批准。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表决权行使问题初探在破产立法中,大部分国家法律都采用了债权人自治方式,由债权人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对破产过程中涉及债权人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决定。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根据其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划分为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有
    2023-07-06
    496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以及性质,法律依据是什么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承租人、共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性质如下:1、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2、优先购买权是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权利;3、其他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温馨
    2024-04-24
    286人看过
  • 企业需要清算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企业需要清算依据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前述法律规定,公司因待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的步骤(一)变卖企业资产;(二)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三)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四)分配剩余资产。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2023-08-10
    158人看过
  • 法律是否优先规定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
    在众多破产清算之外,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是否更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企业法人无法処理到期债务,进一步带来资产无力偿付所有债务,或者显而易见地出现了偿债能力不足;甚至当其出现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的情况下,债务人有权面对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等多项申请。这就清晰展示出,破产重整并未比破产清算更具优势,也就是说,当公司的资产无法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或者显现明显的偿债能力不足时,作为债务人,可选择申请破产重整,亦或是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4-07-25
    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 清算优先权条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4
      优先清算权是指在目标企业清算或结束业务时,优先分配给其他普通股东的权利。典型的优先清算权有三种,即无参与权的优先股、有充分参与权的优先股和有上限的优先股。
    • 法律依据是否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公司有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法律依据有哪些清算组职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4
      清算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其他法律规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