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定额发票涂改金额犯法吗
通用定额发票涂改金额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发票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5.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6.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n(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n(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n(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n(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n(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n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n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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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金额能改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不能更改。支票的金额填错了,不能更改,只能作废重新填写新的支票。票据的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属于不可更改事项,更改的属于无效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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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当庭可以改发票金额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8仲裁当庭不能改变金额。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审查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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