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认定必须要符合证据的三性,也就是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客观性主要从记录的形式以及记载的内容两方面进行考虑,关联性则是其证明的事实与案件待证的事实是否有客观的联系,合法性则是从记录形式及是否有过修改等方面进行认定。
书证和电子证据的区别
书证和电子证据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证据的特性上。首先,电子数据是指“以数据形式生成、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可以发现:以数据形式生成,就是指:电子数据是通过信息技术产生的。而存储、处理、传输都是需要媒介物的,电子数据必须要依赖这个媒介物;
2、其次,电子数据具有先天脆弱性,其可复制性、易删改,导致真伪性难以鉴别。正是由于这些特性,《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等多部法律对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要求中,就有同一性和完整性的要求。而书证的保真性较好,具有不易被篡改的特点,就算是被篡改了,也可以通过文件检验技术鉴定其真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证据及其法律地位
231人看过
-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298人看过
-
电子证据在我国的法律地位问题
229人看过
-
国际上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与效力的定位
286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认证标准,电子证据能否作为直接证据
295人看过
-
电子证据认定的举证分配
291人看过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2条规定,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
-
哪些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获取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如何认定合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随着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取得了合法地位。电子信息证据作为重要的证据的认定关键在合法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真实可靠: 1、适格证人向法庭提交的在法律上可采纳作证据的书面陈述;(建议在拍摄或者截图请无利害关系人在旁见证) 2、使用者经常使用的正常的计算机系统生成和存储的电子证据;(您的网
-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7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 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 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5)提取电子数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
-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标准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某些事实必须是以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存在,并且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符合法定程序”由此可见,作为证明根据的材料无论是否具备合法性,都可以用以证明案件情况,但并不是每一件证据都能在具体的司法和执法活动中被采用。合法性是采用证据的重要标准之一。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与传统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 一般认为,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数据都可以被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