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地位: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2:40:07 398 人看过

电子证据的认定必须要符合证据的三性,也就是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客观性主要从记录的形式以及记载的内容两方面进行考虑,关联性则是其证明的事实与案件待证的事实是否有客观的联系,合法性则是从记录形式及是否有过修改等方面进行认定。

书证和电子证据的区别

书证和电子证据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证据的特性上。首先,电子数据是指“以数据形式生成、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可以发现:以数据形式生成,就是指:电子数据是通过信息技术产生的。而存储、处理、传输都是需要媒介物的,电子数据必须要依赖这个媒介物;

2、其次,电子数据具有先天脆弱性,其可复制性、易删改,导致真伪性难以鉴别。正是由于这些特性,《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等多部法律对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要求中,就有同一性和完整性的要求。而书证的保真性较好,具有不易被篡改的特点,就算是被篡改了,也可以通过文件检验技术鉴定其真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电子证据的法律特征,电子证据有哪些作用
    一、电子证据的法律特征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是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简单的讲,就是利用计算机储存的数据文件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电子证据作为新兴的证据类型,其在很多方面与传统证据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也就形成了其作为新兴证据的特征:1、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一切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我们所谓的电子证据其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2、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通过显示器展现在阅读者面前的不仅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译的,因此电子证据能够更加直观、清晰、生动、完整地反映待证事实及其形成的过程。3、
    2023-06-11
    262人看过
  • 确立电子票据法律地位
    票据是一种信用工具和重要的支付手段,从法律规定到经济生活的实践,世界上普遍实行票据的法定主义,即发行票据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种类,各类票据的发行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内容和格式。网络银行脱胎于传统的商业银行,电子化的票据或者说是电子票据是传统银行的票据在网上银行的继续和发展。因此,传统票据所具有的法律特征、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和法律责任,在电子票据身上都应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下发的《关于改变电子联行业务处理方式的通知》中规定:电子支付信息与纸凭证支付信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纸凭证转化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生效,纸凭证失效;电子信息转化为纸凭证,纸凭证生效,电子信息失效。这是银行内部顺应高科技发展的优势,对结算方式实行的一种变革。按照这一原则,全国已有3/4的人民银行开通了电子联行,有近两万家支行一级的金融机构参加了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并且借助于同城电子清算网络系统,实现电子联
    2023-06-06
    54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法律地位的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和网络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相关的民事纠纷也逐渐地显现和增多。在处理此类的民事纠纷之时,电子证据往往成为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来源和基础。但是,现行立法并未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就我国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法律地位的完善,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在《民事证据法》中明确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独立法律地位完善电子证据立法,制定《民事证据法》,对电子证据的概念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即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基于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的功能和原理生成的,以数字化电子信息形式存在和使用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形式就是电子证据。不仅如此,还要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从电子证据的特征、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及其特殊的举证规则来看,都有必要将电子证据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来看待。而且,将电子证据独立化在立法上也具有可行性。所以,在将来的《
    2023-06-06
    457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的认定
    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有客观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有关待证事实”,“证据的关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能够成为诉讼证据的决定性因素。”对电子证据而言,如想被法官采纳,它必须能以其内容有效地解决诸如以下问题:首先,这个电子证据能够证明什么事实;其次,这个事实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没有实质性意义;最后,法律对这种关联性有没有具体的要求。通过回答这三个问题,人们就可以比较准确地把握具体的电子证据的关联性了。一、手机私自录音算证据吗手机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使用,但是诉讼活动中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特性才能作为证据:第一、客观真实性,对于电子证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一般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才能被认定。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该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必须是与
    2023-06-20
    499人看过
  •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实务中,电子证据有利于从理论上就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法律性质、特征展开研究,避免各种证据形式发生内涵上的交叉,同时还有利于在实践中就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等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规则。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优点:1、有利于从理论上就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法律性质、特征展开研究,避免各种证据形式发生内涵上的交叉;2、有利于在实践中就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等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规则;3、可以从其来源和输入、存储、处理、输出的目的来把握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内涵:(1)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生成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为媒介载体;(2)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必须借助电子计算机和电子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种类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两类:1、开放型计算机系统中的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主要有局域网、互联网中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
    2023-04-21
    398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认定 刑事诉讼
    电子证据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处置的一种证据。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有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四种:1、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等通信信息;3、网络用户的各种注册、身份信息;4、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用电子设备记录的证人证言等不属于电子证据。一、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吗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1、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2、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3、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
    2023-03-06
    416人看过
  • 电子证据期待规则认定
    日前,一起因辞退引发的意见分歧很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结案。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电子证据可靠性的认定成为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据了解,在劳动争议仲裁系统,依靠电子证据作出裁决的案件还不多见。辞职辞退电子证据来判断我是被突然通知离开单位的。谢银生(化名)在申诉时介绍,今年3月20日,人事部经理突然通知他,由于部门严重超编又无法调整,他被辞退了。他在单位已经工作了两年多了,但单位没有给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他要求单位对此作出赔偿。而网络公司则称辞退他的理由是违纪,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公司是使用指纹考勤机协助管理的,计算机对职工考勤的详细情况有忠实而准确的记录。在过去的一年中,谢银生有80次迟到,其中两分钟以上的迟到有61次。根据公司的《考勤制度暂行规定》,一年内累计迟到30次属于严重违纪,就可以对职工进行处理。在对去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时,公司才发
    2023-06-07
    461人看过
  • 外国电子票据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电子票据认证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一)美国的相关立法。美国如今已有49个州颁布了与电子签名有关的法律。有少数几个州的法律只允许电子签名用于与政府机构的交易中。尽管随着电子商务的逐步发展,欺诈和财政损失的潜在风险也在增长,但是只有四个州制定了综合的法律用以规定在公开和私下交易的认证机构对信赖当事人的责任标准。犹他州在1995年就制定了电子签名法。这一制定法规定了认证机构在当事人作出证书的行为和责任标准,接着华盛顿州明尼苏达州和伊利诺斯州也进行了这方面的立法。1.犹他州的电子签名法。犹他州确定了认证机构的资格标准和许可要件,并第一次承认电子签名在商业中的法律效力。除此之外,还规定了认证机构在公钥制度中的最低行为标准。最值得指出的是规定了当认证机构在发出证书时的基本义务和相应的担保,在证书上表明的信赖限度和责任,并且规定了由于信赖存在缺陷的证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方法。犹他州的电子签名法规定,认证机构
    2023-06-06
    55人看过
  •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一、什么是电子证据?它有哪些特征?互联网技术实现人们以更便捷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生产交易。但是,随着生产、生活逐渐互联网化,基于网络平台的行为产生纠纷时,以电子数据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证据证明过程成为难题。所谓电子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数据”,在学术与实践中常称为“电子证据”,两者所指外延大致相同。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一般来说,电子证据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据电文作为诉讼证据的统称。电子证据特征:由于网络环境产生的数据极容易被改变、灭失、伪造甚至毁灭,因而电子证据作为司法认定的证据材料时,必须满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三个特征。二、电子证据的司法认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出,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2023-02-24
    218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认定规则解决的是何种电子证据能够进入诉讼程序和其他证明活动中,何种电子证据应被排除在诉讼程序或其他证明活动之外的问题。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一、电子证据的客观性的认定1、电子证据的形式必须是客观的。从电子证据存在形式看,电子数据是以电磁、光盘等物理形式存在于半导体芯片、磁盘等载体上,尽管用于记载数据信息的电磁等不能被人们直接感觉到,但它是一种切实存在,承载电子数据的载体,如半导体芯片、磁盘、光盘等介质。因此,“如果单从电子数据存在形式看,所有的电子数据都是客观的。”电子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还要看其内容是否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具体地说,产生电子数据信息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应当正常运行和工作,电子数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在进行正常业务中形成且在业务完成或稍后即输入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存在疑点的电子证据和电子证据中比较专业的问题可以通过鉴定的
    2023-05-01
    177人看过
  • 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一、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网络犯罪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认定犯罪行为,关键就是如何认定犯罪的证据。网络犯罪留下的犯罪痕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痕迹,可作为证据的材料也往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证据材料。在办案实践中,对网络犯罪认定除了需要依靠传统的七类证据材料外,大量的网络犯罪的证据更是集中表现为电子数据存在状态,因此对网络犯罪分子的制裁尤其需要依赖电子证据的认定。二、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内在无形性一切交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电子证据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2、外在表现多样性和普
    2024-01-29
    342人看过
  • 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一、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一)电子生成证据、存储证据和混合证据许多外国学者将电子证据分为三类:电子生成证据、存储证据和混合证据。电子生成证据是指完全由电子计算机等设备自动生成的证据。它是完全基于计算机等设备的内部命令运行的,其中并没有掺杂人的主观意志。电子存储证据是计算机储存输入的信息形成的证据,如计算机存储的输入的文本文档。电子混合证据是计算机录入输入者的信息后再根据计算机内部指令运行而得到的证据。(二)程序类电子证据和信息类电子证据程序类电子证据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其它各类计算机程序,这些电子证据一般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较多。还有一类计算机程序,如病毒类、恶意软件类和间谍软件类工具软件,在犯罪中是主要的犯罪工具。信息类电子证据包括的内容最为广泛,包括个人数据资料、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网络虚拟财产等。(三)静态存储电子证据与动态存储电子证据静态存储电子证据是
    2022-03-27
    247人看过
  •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四)冻结电子数据;(5)提取电子数据。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二)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三)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根据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但能够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提取电子数据。四,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应当清晰反映电子数据的内容,并在相关笔录
    2023-08-07
    204人看过
  • 刑事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
    所谓证据资格,即证据能力,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证据能力是大陆法系证据理论的概念,相当于英美法系证据理论的可采性。证据的证据能力或者说可采性并不是证据本身具有的品质,而是法律从外界强加给它的证据的特征。根据证据可采性规则,只有收集证据的主体、收集程序和证据的形式、证据来源、证据的真实性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据能力,享有证据资格。[②]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如果按照传统的证据可采性规则,只有存在形式、收集方式、出示和查证都符合法律规定才具有作为证据的资格,但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1996年12月16日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九条赋予了电子证据不受证据种类及证据规则限制而本身具有独立的证据能力或资格,该条明确规定: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在应用有关证据规则时,不应否定一条数据信息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我国的证据能力没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相关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023-03-13
    73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2条规定,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
    • 哪些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获取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如何认定合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
      随着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取得了合法地位。电子信息证据作为重要的证据的认定关键在合法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真实可靠: 1、适格证人向法庭提交的在法律上可采纳作证据的书面陈述;(建议在拍摄或者截图请无利害关系人在旁见证) 2、使用者经常使用的正常的计算机系统生成和存储的电子证据;(您的网
    •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 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 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5)提取电子数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
    •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标准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某些事实必须是以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存在,并且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符合法定程序”由此可见,作为证明根据的材料无论是否具备合法性,都可以用以证明案件情况,但并不是每一件证据都能在具体的司法和执法活动中被采用。合法性是采用证据的重要标准之一。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与传统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 一般认为,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数据都可以被销毁、
    • 刑诉法证据种类电子证据定义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8
      电子证据是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