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晚间是什么时间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4:20:43 131 人看过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夜间,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一、周日小区装修违法吗

周日小区装修属于违法行为。周末装修,按照法律规定来说,是禁止的。如果在禁止装修的时间里面装修,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二、傍晚放鞭炮可以报警吗?

可以1.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三、楼下开店噪音扰民怎么解决

楼下开店噪音扰民可以去投诉。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其次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由城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
    2023-06-19
    377人看过
  • 如何理解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理体制?
    现实生活中能够产生环境噪声的噪声源比较多,涉及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如果由一个部门负责所有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是行不通的。因此,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是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与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实施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下列主要工作:第一,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第二,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三,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等。(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下列主要工作:第一,建设项
    2023-06-06
    116人看过
  • 化工企业噪声污染及防治
    化工企业噪声来源非常广。有由于气体压力突变产生的气流噪声,如压缩空气、高压蒸汽放空等;有由于机械的摩擦、振动、撞击或高速旋转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如:粉碎机、机械性传送带等;有由于磁场交变,脉动引起电器件振动而产生的电磁噪声,如:变压器等。化工企业噪声污染具有广泛性和持久性。一方面,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的复杂性使得噪声源广泛,影响面大;另一方面,只要声源不停止运转,噪声就不会停止,工人就会受到持久的噪声干扰。通过对生产现场调查和临床观察证明:无防护措施的生产性强噪声对人体能产生多种不良影响。噪声会造成听觉位移、噪声聋;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综合征;改变心率和血压;引起食欲不振、腹胀等胃肠功能紊乱;对视力、血糖也有影响。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要达到预防和控制Ⅱ级以上噪声性耳聋的目标,应采取两级预防措施。一级预防主要是改进工艺,改造机械结构,提高精密度。对室内噪声,可采用多孔吸声
    2023-06-06
    493人看过
  • 什么是噪声与环境噪声?
    所谓噪声,是指对人类的生活或者生产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声音的来源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来源于自然界的,即与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无关的;另一部分是来源于人类的、生产活动的,即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对于来源于自然界的声音,因其与人类活动无关,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是无法通过法律规定进行规范的,故而不能从法律上规定为环境噪声。因此,法律上可以进行规范的环境噪声,应当是指人类在生活、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人类的生活或者生产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从噪声的危害性来看,虽然噪声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机器仪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超音速飞机的轰鸣声、炸药的爆炸声等高强度噪声,在某些情况下会使建筑物的玻璃震碎、烟筒倒塌等,使人类的生活或者生产活动遭受不良影响;但对人体本身而言,并不一定能够产生损害健康的必然结果。因此,从法律上规定环境噪声的定义,一方面应当将环境噪声的范围界定于人类生活、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2023-06-06
    460人看过
  • 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1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2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一、污染防治措施1、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应按照“物耗少、能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量少、技术密集程度高及附加值高”的原则,限制发展那些能耗大、用水多、污染大的工业。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的调整和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水工艺,减少污染
    2023-02-28
    330人看过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隔声屏障、隔声窗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隔声屏障、隔声窗应用技术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1041STC003632.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3.招标内容:招标内容采购预算(万元)课题执行期限服务需求北京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隔声屏障、隔声窗应用技术规范80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4.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本国实施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其联合体;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汇款,请
    2023-04-24
    8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1、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性公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主观意愿有关; 2、 噪声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其影响范围有限。声波的传播过程是声能量传播的过程,声能量随距离逐步衰减,所以其影响范围有限; 3、 噪声源广泛而分散,噪声污染不能像污水、固体废物那样集中处理; 4、 噪声源一旦停止发声,噪声即会消失,噪声污染不再持续,但噪声已产生的伤害不一定消除,如突发性噪声造成的突发性耳聋。 环境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30
      一、噪音及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第37条的图文描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
      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噪声标准的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产生噪声的产品,其产品说明书和铭牌中应当如实载明产品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强度。
    •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8
      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候车站的,应当合理选择位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 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噪音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