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有权利以受托人名义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7:54:01 461 人看过

受托人无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但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受托人报告义务主要有哪些内容?为何应有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受托人此项义务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需要约定。

本法规定了受托人的报告义务。这是因为必要的报告是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从而及时作出或变更指示,妥善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信托当事人中受托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信托当事人中受托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取得报酬的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和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并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本合同约定权益以外的利益。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信托受益人返还信托财产。二、受托人有哪些义务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
    2023-01-23
    69人看过
  •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
    2023-02-25
    487人看过
  • 委托书受托人名字谁写
    授权委托书需要受托人签字。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范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一、委托书要包含哪些内容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及写委托书的日期。要注明委托期限是从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二、授权委托书有哪些具体规定(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
    2023-03-25
    87人看过
  • 受委托人可以再委托吗
    在委托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一、代理人越权的合同是否有效?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最终走向为: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2.行为人虽然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有效。3.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二、代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
    2023-02-13
    128人看过
  • 委托作品署名权是属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剧本创作一般分为委托创作和许可使用,绝大部分是委托创作。一般制片方和编剧在委托创作合同中都会对剧本的著作权予以明确约定。我们通过分析,发现剧本纠纷关于委托创作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未明确委托的意思,最终产生著作权归属、署名权纠纷。即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是委托创造合同,也没有对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没有明确的委托创作关系,导致无法明确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最终著作去的归属不明,具体署名需要双方提交的证据证明。(二)已经明确委托关系,但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在这种情形下,直接适用著作权法第17条,制片方丧失剧本著作权,著作权归编剧所有。制片方仅对剧本享有合同约定的摄制权。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
    2023-06-08
    267人看过
  • 受委托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1、受委托人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委托人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委托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如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受委托人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受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委托人对受委托人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4、受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没钱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钱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级次、减少或者免
    2023-08-18
    211人看过
  • 受托人能否提起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第一,如果受托人和你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之类的,则基于合同关系起诉第二,如果知道身份信息,建议都起诉,至于之后的判决有法院来认定承担人。第三,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在委托权限内的代理,由委托人承担,一种是超越委托权限,如果追认则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不追认,则受托人承担,还有一种是无权代理,由代理人承担。一、可以委托诉讼离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二、委托人可以是两个人
    2023-02-25
    141人看过
  • 受益人包括受托人吗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在私益信托中,受益人通常为财产授与人本人或其亲属,但也可是其他确定的当事人;在公益信托中,受益人为特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
    2023-08-08
    361人看过
  • 信托公司对受托债权有无起诉权
    本文为您提供关于商账追收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对信托公司对受托债权有无起诉权进行详细解读。一审裁定给出明确答案:信托公司依法不具有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驳回原告信托公司的起诉。对此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2000年4月4日,建行某分行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实业公司向建行借款人民币450万元,利率为月息5.82%,期限自2000年4月17日至2001年4月16日。当天,建行又与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实业公司以其所有的三层楼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上述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费用,并依法办理了他项权登记。两份合同签订后,建行依约向实业公司足额发放了贷款。然而借款到期后,实业公司并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此后,建行向实业公司进行了多次催收。2004年6月28日,建行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建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并向实业公司
    2023-06-08
    64人看过
  • 委托人如何处分受益人信托受益权
    《信托法》第51条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3)经受益人同意;(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受益人非信托行为的当事人,在私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原本及收益的权利,成为信托的重要要素。信托关系一旦有效成立,受益权归属受益人后,作为归属受益人的财产权的一种,适用关于财产权的取、丧失、变更的一般原则,原则上受益权具有继承性、可转让性,因此即使是惟一的受益人死亡,也不会影响信托的效力。发生继承、转让等原因,其结果便是导致受益人的变更。信托关系中规定信托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合法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其
    2023-06-14
    275人看过
  • 受托人的权限
    申请仲裁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以委托人指示的权限为准。以受托人权限范围为标准把委托划分为两大类,即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的委托。特别委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动产出售、出租或者就不动产设定抵押权。(2)赠与。由于赠与属于无偿行为,所以需要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3)和解。在发生纠纷后,有关人员在处理问题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彼此作一定的妥协与让步,以终止争执或者防止争执的协议。(4)诉讼。(5)申请仲裁。受托人接受特别委托时,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可以采取一切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必要的合法行为。概括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协议。例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其买卖业务或租赁业务的所有事宜,即是概括委托。在实践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这种情形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
    2023-06-09
    198人看过
  • 信托委托人直接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涉及合同时产生的争议,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民事纠纷,我们可以遵循以下步骤来妥善处理它:首先是协商,即合同签署各方能在互惠互利和友善的氛围下,通过充分的沟通与商讨成功化解彼此之间的不满;其次,若诸位无法达成共识,便可用法律途径请求相关机构的调解干预;再者,若您不想接受调解,亦可按照所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纠纷之后们达成的仲裁约定,向特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身权益;最后但并非唯一的选择便是诉讼,倘若既无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支持,又先期并未达成仲裁协议,各位可将相关的争论提交法院审理,以期获得公正且合法的裁决结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22
    313人看过
  • 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事务对第三人的影响
    在下列条件下,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该合同不是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1、第三人清楚地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第三人知道受托人是委托人的代理人;2、第三人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是订立合同的当时不知道,是事后知道,不适用本条的规定;3、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也不能适用本条的一般规定。这里讲的有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情形,比如,受托人与第三人约定该合同只约束第三人与受托人,不涉及其他人;有交易习惯表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如行纪合同;有证据证明如果委托人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就不会订立该合同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
    2023-03-31
    456人看过
  • 对受托人负有报告义务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事务的状况。如果委托合同约定了报告的时间,受托人应按时进行报告。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就办理委托事务的情况,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办理经过和结果,如处理委托事务的始末、各种帐目、收支计算等,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对此问题,各国的规定各有不同:法国民法典第1993条规定,受托人应将处理的事务向委托人报告。瑞士债法第400条和日本民法典第645条规定,只在委托人请求报告时,受托人才有报告的义务。德国民法典第666条规定,除在委托人请求报告时受托人有报告义务外,在自己认为有必要报告时,及在合同终止时,均有报告的义务。
    2023-06-09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信托的权利义务对新受托人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 信托事务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增加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 委托人可以根据受托人的权利, 为受托人支付报酬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时间: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需要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和地点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未完成且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一般不能要求报酬。
    •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委托人,受托人有何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
    • 受托人可以利用信托进行谋利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受托人除可以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上述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