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后执行的法院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3 01:32:44 134 人看过

一、仲裁裁决后执行的法院是哪里?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对仲裁效力有异议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对于仲裁效力提出异议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其次,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提交申请书;最后必须在仲裁庭开庭之前提出,在仲裁庭开庭之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仲裁委裁决执行法院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不是固定的,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部分,按照法定比例收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一、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2023-02-24
    29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院执行后可再次仲裁吗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费用是多少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但是有一种仲裁形式是例外的,那就是劳动仲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所以只要是劳动仲裁,即使最终撤销仲裁裁决也是不收费的。撤回仲裁裁决收费标准与撤销仲裁裁决收费标准不一样的是撤回仲裁裁决。根据我国《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第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
    2023-03-07
    307人看过
  • 澳门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与仲裁裁决,在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分列为两部分:承认部分依澳门以外地方之法院或仲裁员所作裁判之审查制度处理,执行部分则依普通执行程序处理。(一)审查之必要性澳门以外地方之法院或仲裁员所作的关于私权之裁判,经审查及确认后,方在澳门产生效力。但适用于澳门之国际协议、司法协助协议或特别法另有规定者除外;另外,如果域外裁判只是被澳门法院作为证据援用,则无须审查有关裁判。(二)确认之要件澳门以外地方的法院所作裁判必须符合下列要件,澳门法院方可确认:1.载有法院裁判之文件之真确性无疑问,对裁判之理解无歧见。2.按作出裁判地的法律,该裁判已经生效。3.作出该裁判之法院并非在法律欺诈之情况下具有管辖权,且裁判不涉及澳门法院专属管辖权之事宜。澳门民诉法典列明了澳门法院之专属管辖权,详见下文。4.不能以案件已由澳门法院审理为由,提出诉讼已系属之抗辩或案件已有确定裁判之抗
    2023-06-07
    45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法院需要怎么确定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规定:1、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3、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仲裁的基本特点有:1、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2、便捷性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3、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2023-03-25
    11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是否需要通过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上法庭。在工作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话,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一些劳动者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对于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的处理并不清楚,其实劳动仲裁并不一定需要去法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因为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劳动仲裁阶段解决的话,劳动仲裁只需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可,当一方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劳动争议才需要到法庭解决。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是否要请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实际需要决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及强制执行程序。单就仲裁程序而言,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时限在四十五天内结案,但实际上从申请
    2023-07-05
    297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执行的最后期限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二年。因为原本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出现了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当事人自仲裁裁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如果存在分期履行的情形,则从每一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申请执行期限内出现时效中止、中断的状态,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暂缓执行期限根据,《暂缓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如下: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二百三十九条【申
    2023-07-01
    441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是如何的
    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
    2023-06-14
    91人看过
  • 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一、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二、仲裁的特征1、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
    2023-06-03
    281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一定要执行仲裁裁决吗
    不一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我院执行仲裁裁决的现状从我院对33件仲裁案件的执结情况来看,案件得到有效执行的28件,中止执行2件,听证不予执行1件,无财产执行2件,其中,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对仲裁裁决表示口头或书面异议的19件。从执结的方式来看,自动履行21件;和解3件;强制执行3件;委托执行1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仲裁裁决的执结方式具有以下特点:1、案件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从以上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向
    2023-07-23
    131人看过
  •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复议是怎么规定的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不能申请复议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一、民事诉讼的流程。1、递交诉讼状
    2023-04-05
    164人看过
  • 执行法院是否可以撤销异地仲裁裁决?
    执行法院是可以撤销异地仲裁裁决的;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但是仅限于以下情形,并且需要当事人申请才能撤销: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和相关证据,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裁定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值得注意的是,按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如果我国仲裁机构裁决事项超越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部分。(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实践中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仲裁员依法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仲裁机构没有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的;仲裁庭开庭时当事人未能陈述、进行辩论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未经另一方当事
    2023-04-03
    367人看过
  • 法院的裁判和仲裁是如何执行的
    法院的裁判和仲裁由当事人按照裁判、仲裁的内容自行执行,有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等。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执行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二、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强制执行吗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
    2023-06-22
    164人看过
  • 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
    一、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依据规定,对于有仲裁协议的案件,一般的原则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除外。仲裁具有严格的契约性质,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正是基于对当事人的意愿的尊重,才产生排除法院诉讼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是绝对的,它既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明示协议或者某种行为来放弃或解除,例如双方签订书面解除仲裁协议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应诉作出答辩,都能解除原仲裁协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门仲裁机构;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023-04-16
    1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仲裁裁决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有哪些规定,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
    • 在仲裁下达了裁决书之后,贸仲裁决向哪个法院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
    •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法院对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律依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8
      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 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合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6
      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程序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因此这是有强制性法律规定的。
    • 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决书,哪些是法院执行裁决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