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过失犯罪的刑罚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23:01 377 人看过

违反法定民主议定原则的土地承包合同效力认定

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土地承包合同并非必然无效。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明确表现为禁止性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都没有将违反民主议定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影响设定为一种明确禁止性的法律规范形式,由此可以认为,土地承包方案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的,只得出不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的法律后果,并不必然得出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结论。但依照前述《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的土地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同时该条第二款对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请求法院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权利作了限制,在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程序虽存在违反民主议原则越权发包会导致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两种特殊情形阻却了对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认定:

1、告诉请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有时间限制,须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告诉请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虽未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但受承包方已实际做了大量投入的行为限制。

根据现有的法律对民主议定原则不影响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的立法设计,以及上述司法解释的“但书”规定,有学者主张将土地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法律后果设定为一种效力待定状态,而不是绝对无效状态,会更符合法理和法律。笔者赞同这一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作出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包方的情况法律还有特别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也有相同的规定。

以上这些都是关于农业承包合同订立的民主程序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如果发包方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越权发包,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但最高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也作了例外规定,其中在《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第25条就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投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宜因发包方违反法定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承包合同无效,但可对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就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无效请求没定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只要承包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以内没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不能再以此认定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符合两个生效要件:

1、需经集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据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所允许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人对外出租,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

检察院办认罪认罚案件如何提出量刑意见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指派公诉人集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认罪认罚,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认罪认罚的作用决定是否从宽,确定从宽幅度时应当与第一审程序认罪认罚有所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拆迁过程中房屋建构筑物的损失评估
    房屋建筑物的拆迁损失即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本次对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重臵成本法。重臵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臵成本成新率1、重臵成本的确定重臵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采用预(结)算调整法确定,即以待估建筑物结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装饰装修工程费以及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基准日现行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房屋建筑物采用现场勘查成新率和年限法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成新率,构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综合成新率=现场勘查成新率权重+年限法成新率权重2、成新率的确定建筑物按综合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023-07-02
    206人看过
  • 浅议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
    业务过失犯罪,是指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在业务活动过程中,由于违反了业务上的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业务过失的主体是从事业务的人员;其违反的是业务上的特别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性质与范围决定;它发生在业务活动中,这里的业务是指具有危险性的、性质上是要反复实施的技术性或技能性活动。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等属于业务过失犯罪。由于业务犯罪的发案率高、危害性大、行为人违反义务的程度重,故各国刑法中,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均重于普通过失犯罪。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问题在造成同样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对业务过失犯罪应当如何处罚,亦即业务过失犯罪与普通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孰轻孰重,各国立法不尽一致,理论上也存在分歧。此外,对于业务过失犯罪从重处罚的依据也是众说纷纭,有必要进行一番探讨。一种观点认为,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应轻于普通过失犯罪。我国79年刑法就体现这一
    2023-04-22
    343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刑罚是什么
    过失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二是法律明确规定了该行为应构成犯罪。犯罪过失有两个基本类型,一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认识因素方面: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有所预见(认识),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本没有预见(认识)。掌握过于自信的过失关键在于其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认识因素方面,二者虽然都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估计有所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者主观上认为由于其自身能力、技术、经验或某些外界条件等,实施行为时,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对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而间接故意则不存在这种错误认识。在意志因素方面,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不同的:间接故意者对结果的发生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但也不反对、不排斥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
    2023-06-12
    330人看过
  • 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
    过失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二是法律明确规定了该行为应构成犯罪。犯罪过失有两个基本类型,一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认识因素方面: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有所预见(认识),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本没有预见(认识)。?掌握过于自信的过失关键在于其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认识因素方面,二者虽然都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估计有所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者主观上认为由于其自身能力、技术、经验或某些外界条件等,实施行为时,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对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而间接故意则不存在这种错误认识。在意志因素方面,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不同的:间接故意者对结果的发生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但也不反对、不排斥结果的发生,而是听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德、日刑法犯罪过失学说介评
    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那么,它是以什么样的价值,决定了社会对行为人主观的可责难性呢?或者说这种心理状态为何被评价为犯罪心理,即其本质属性如何?在刑法理论上,学说、认识不尽一致,我国刑法学界对此也探讨的不多,鉴于此,笔者拟对该问题略述管见。一、近现代西方国家刑法中犯罪过失的学说近代西方国家刑法中过失犯罪的立法,起源于古罗马法的规定与精神,但有关犯罪过失的概念,直至中世纪后期才产生于意大利注释法学中。与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刑法对罪过的规定相比,由于西方国家的统治者不同于我国古代统治者侧重于通过伦理规范来指导人们的行为,而是侧重于通过刑罚的惩罚作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其刑法显得较为落后和野蛮。对西方近代过失犯罪的刑事立法影响最深的,还是近代启蒙思想家的有关论述和思想。新兴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司实行罪刑擅断和滥罚无辜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提出了“无罪过者无责任”
    2023-06-14
    283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处罚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
    2023-04-22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本集体成员集体依法对农村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个人仅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更多>

    • 过失犯罪的刑事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否则不受刑罚处罚。同时过失犯罪在量刑时,直接根据过失犯罪的具体类型定罪处罚,不需要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
      掌握过于自信的过失关键在于其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认识因素方面,二者虽然都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估计有所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者主观上认为由于其自身能力、技术、经验或某些外界条件等,实施行为时,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对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而间接故意则不存在这种错误认识。 在意志因素方面,二者对危
    • 过失犯罪犯的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处罚上,因为过失
    • 过失犯罪会不会受到刑罚?过失犯罪的定罪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过失犯罪加重刑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属于, 第二节累犯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