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1:20:40 223 人看过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那么善意相对人就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被代理人须对此承担责任的代理。

从本质上讲,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假代理,不具备有权代理、真代理的实质特征,即欠缺代理权,但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

(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

(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既然属于一种无权代理,本应由无权代理人自食其果方为允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为和不作为,制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后者的利益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的问题。“相对人可以基于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结果”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虽然说表见代理有法律效力,但是行为人如果明明没有代理权,故意欺诈他人的,就不只是民事纠纷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时候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别的。如果发生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人民法院觉得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需要中止案件,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

对表见代理概念的研究

多数学者认为,表见代理属于广义范畴上的无权代理,具体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由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某种密切关系,在客观上足以使相对人确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因此法律上为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对这个基本定义,多数学者是能够接受的,并能以此为前提进行下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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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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