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本科毕业三年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二年内不得转业。军人退役按排原则: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军龄在16年以上的团以下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退伍转业军人军龄应当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2004年4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某大型工业企业职工举报,反映该厂近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发生矛盾,矛盾焦点是单位不肯将他参军的三年军龄算作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该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经了解,举报人退伍后即被安置到该厂工作,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已工作了六年。由于近期该厂经营方向发生变化,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裁减,举报人就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之一。由于单位认为举报人参军的三年并没有对该厂有所贡献,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计算他在本厂工作的年限,即支付六个月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单位的错误认识进行了教育和批评,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单位在十五天内支付举报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十天后。举报人收到了单位支付的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案情分析:
本案的矛盾焦点是举报人的军龄是否应当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2002]20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受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因此该厂应当支付举报人包括三年军龄在内的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
转业军人兵龄如何规定
348人看过
-
办理结婚证年龄有何特殊规定
413人看过
-
对特殊人员适用特殊婚龄的规定
161人看过
-
普通人参军要求
9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特殊普通合伙
380人看过
-
法律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224人看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
军人都有哪些特殊要求?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
-
军人结婚的特殊要求,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1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 1、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应当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等。关于军人结婚的特殊要求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对于特殊累犯的年龄要求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有年龄条件要求。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由此可见,累犯是不适用未成年人的,所以特别累犯也是有年龄限制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特别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
什么是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特殊的普通合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
特殊的普通有什么特殊的责任承担规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合伙人对外,承担普通合同企业债务,有如下特点: (1)无限性。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是合伙人责任的无限性。 (2)补充责任。对于合伙企业债务,如果合伙企业有财产的,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合伙人个人债务进行偿还,这就是合伙人的补充责任。 (3)连带性。债权人有权选择有由某一个或某几个合伙人,承担普通合伙企业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