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5:42:18 100 人看过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失去意义。

一、那么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吗?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二、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吗

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三、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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