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抛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高空抛物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五条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一、高空坠物入刑哪些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第六条.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高空坠物致死案责任是什么
高空坠物致死案责任首先是支付损害赔偿金、再者相关行为人会因为涉嫌犯了过失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等的罪名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第七条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
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高空抛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387人看过
-
高空抛物罪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包括什么?
201人看过
-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抛物怎么判?
424人看过
-
高空抛物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安全罪判几年
234人看过
-
高空抛物的危害
452人看过
-
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40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抛物高空罪怎么量刑?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危害公共安全合理的高空坠物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6将高空坠物定为危害公共安全是合理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高空抛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触犯高空抛物罪有什么危害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判处高空抛物罪是不溯及既往,根据刑法定原则要求“事前的罪刑法定”,即法不能溯及既往。既然以前未规定“高空抛物罪”,法律就不能以此定罪处刑。但法不溯及既往仅指重法不溯及既往,如果新法对行为人有利,则应该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
高空抛物有哪些危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1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会被罚款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内容是为避免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相关部门对高层楼房的窗户设计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和相关规范措施。2009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曾出版发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作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该书明确指出,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而已经采用外平开窗或推拉窗的,应有加强牢固窗扇,防止脱落的措施。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北京市住宅建筑门窗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