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反诉对象是谁,反诉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4:10:11 305 人看过

案件的被告。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

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即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反诉的特征有哪些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独立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法院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一对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案件受理费

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反诉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提出反诉的期限
    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一、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2023-03-06
    143人看过
  • 哪些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3、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一经成立,人民法院即可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在这种互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如果自诉或反诉一方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在同意一方撤回起诉后,对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应继续审理。如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判处刑罚,应根据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判处,不能互相
    2023-02-23
    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清单证明对象是谁
    一、民事诉讼证据清单证明对象是谁证明对象,也称为待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简单说就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原则上,所有的案件存在争议的事实均需要证明。但是,《证据规则》规定了一些免证事实,从学习、考试的角度看,同学们应当重点掌握免证事实的范围,除了免证事实之外的事实,均应当成为证明对象。二、免证事实的范围(1)众所周知的事实;比如说十月一日是国庆节,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去,初一十五月亮会圆。这些当事人都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2)自然规律及定理;比如说1+1=2、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等于180度、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三点确定一个平面这些都属于自然规定和定理。(3)推定的事实;通过基础事实的证明就能得出结论事实的存在。换言之,作为当事人,结论事实是需证明的。只需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就能证明出结论事实的存在。比如说甲于05年1月1
    2023-04-25
    1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状的撰写规范
    该段内容讲述了处理反诉原告人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反诉原告人的举证责任与本诉原告人一致,只需向法庭提供请求赔偿的数额方面的证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反诉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根据以下规定,处理反诉原告人的举证责任:1.反诉原告人的举证责任与本诉原告人一致,只需向法庭提供请求赔偿的数额方面的证据。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反诉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对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4.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反 诉 原 告 人 举 证 责 任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反
    2023-09-03
    1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
    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是在开庭过程中才提出反诉,除非原告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休庭让原告答辩并另行指定开庭的日期。法院原则上应一并审理本诉与反诉,将两诉合并调查和辩论,并且一并对两诉作出裁判。在例外情况下,法院也可将反诉与本诉分开调查和辩论,并且在其中一诉已达到可作出判决的程度时,先行作出判决。反诉与一般的诉讼相比,反诉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反诉提起时间具有特定性反诉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认为反诉的提起应在本诉的提出后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起,这样便于法院对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节省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的提起,本诉的案外人都不能对本诉的当事人提起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对本诉的案外人也不能提起反诉。(三)反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相对于本诉来说,反诉是一
    2023-04-16
    267人看过
  • 什么是反诉?反诉与本诉有什么关系
    1、反诉和本诉具有相同的法律关系,反诉与本诉讼基于并体现了相同的权利义务性质。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2、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2023-05-06
    416人看过
  • 反诉定义及特征
    仲裁时效
    一、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本诉,反诉就无从谈起。(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抵销申诉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正是基于反诉的上述特征,法律规定,可以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除此之外,反诉还的其独立性,反诉提出之后,如果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如果不发生本诉撤诉的情况,应将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二、反诉的作用反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表现在(1)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2)由于反诉可
    2023-06-10
    2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反诉?
    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需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诉讼请求需与本诉的事实或法律问题有牵连。提起反诉的期限应与本诉同时进行。反诉的要求如下: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而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2.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需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5.反诉的诉讼请求需与本诉的事实或法律问题有牵连;6.提起反诉的期限。反诉需满足哪些要求?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基于原告的诉讼而提出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反诉需满足以下要求:1. 反诉应当与本诉有牵连关系:在本诉中,原告已提起诉讼,而被告为了与原告的诉讼有牵连关系,才提出反诉。2. 反诉应当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只有在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才能构成反诉。3
    2023-10-25
    4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抗诉与反诉的定义及特点
    该段内容描述了刑事抗诉回复方式。当上级检察机关认为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正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检察机关。而当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不当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刑事抗诉回复方式:1.上级检察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2、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刑 事 抗 诉 的 法 律 依 据 是 什 么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法律程序。刑事抗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七节第七百一十条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
    2023-09-07
    218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在国外有“publicinterestlitigation”这种诉讼活动,可以意译为“公益诉讼”。在中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虽然通常人们把本文第一章中介绍的案件都归入公益诉讼的范畴,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就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
    2023-05-01
    153人看过
  • 罚金反给的对象是谁
    1、罚金是一种财产罚,是一种惩罚措施。所以是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的。2、受害人的损失是要盗窃者赔偿的,和罚金或没收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3、公安机关追回的赃物应当返还受害人,因为这本来就是受害人的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3-06-14
    82人看过
  • 在我国的民诉中的反诉是什么
    一、民诉中的反诉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被告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常见的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所谓反诉,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前,被告为了抵消或部分抵消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民诉法规定反诉制度,是法律对被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可以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促进本诉的审理,使本诉与反诉同时解决,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法院办案质量与效率,避免人民法院对两个相关的案件做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民诉中的反诉的特征是什么从反诉的立法本意来看,反诉制度目的在于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原、被告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平等地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因此,反诉具有以下特征:(1)反诉的当事人
    2023-03-02
    48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能否反诉
    如果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依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反诉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是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反诉也宜和本诉相同,有利于同时解决判决后的执行问题;二审期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提出反诉的,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可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告知其另行起诉。一、离婚开庭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如果当事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需要提交起诉书,那么,离婚开庭后原告还能追加诉讼请求吗?答案是肯定的,实务操作下,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诉讼请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
    2023-04-03
    4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案件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反诉案件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1、反诉案件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15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提请民诉反诉的条件说是什么(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
    2023-06-12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反诉是指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诉讼。被告可以针对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反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法院将本诉合并审理。 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应当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 更多>

    #民事诉讼反诉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的含义是什么?反诉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诉讼费是怎么回事?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民事诉讼反诉诉讼费包含的内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特点都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辨、反驳和提出反诉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其他事实,都
    • 民事诉讼反诉答辩技巧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项答辩或者反诉,合理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反诉答辩技巧是什么吗?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反诉答辩技巧应当注意两者之间的意义区别便是对诉讼最好的帮助。
    • 民事诉讼中反诉与反驳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反驳与反驳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6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其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驳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用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权利。然而,反诉与反驳有着明显的差异: 1、反诉是一种可以独立存在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能够起到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效果,而反驳则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诉; 2、反诉具有相对独立性,即使原告撤回本诉,也不会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