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迎驾公司使用“老糟坊”文字是否构成侵犯双轮公司“老槽房”商标专用权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围绕这一争议焦点有如下分歧:
(1)双轮公司受让“老槽房”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2)迎驾公司在白酒商品上实际使用的“老糟坊”文字,与第1478511号“老槽房”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3)迎驾公司使用“老糟坊”文字,主观上是否存在侵犯双轮公司“老槽房”商标的故意或过失。
(4)迎驾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能否对抗双轮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一、双轮公司受让“老槽房”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三桥公司与双轮公司签订的转让“老槽房”商标协议,是在三桥公司已获得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之后签订的协议,双方是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的,在实体和程序上均符合《商标法》关于商标转让的规定。因此,双方的注册商标转让行为,应为合法有效。双轮公司自经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对“老槽房”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三桥公司对太阳神酒厂的违约行为不影响三桥公司与双轮公司间的“老槽房”商标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性。迎驾公司认为双轮公司与三桥公司间商标转让协议无效及双轮公司不享有“老槽房”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另外,迎驾公司以双轮公司受让商标专用权的目的是抢占市场,排斥其合法经营活动,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权滥用为由的抗辩,进而否认双轮公司的权利主体地位的主张,缺乏充分、扎实的证据支持,亦不能成立。
二、迎驾公司在白酒商品上实际使用的“老糟坊”文字,与双轮公司“老槽房”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商标的基本功能之一是标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产生不同商品及其不同来源间存在某种特殊联系的错误认识,既不利于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商标法禁止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基于以上理由,对商标是否近似问题的判断,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主观判断标准。对于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其差别,就可以推定这两个商标具有造成误认的可能性,构成近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使用人是否有意模仿注册商标,不是人民法院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惟一标准。迎驾公司关于其在先使用“老糟坊”,不存在模仿“老槽房”可能的理由不能作为判断商标不构成近似的标准。“老槽房”是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的文字商标。迎驾公司在其白酒商品上突出使用“老糟坊”文字,作为区别于其他相同或类似商品的标志。从迎驾公司使用“老糟坊”文字的方式和效果等方面看,“老糟坊”实际起到了未注册商标的作用。虽然在商标注册证上“老槽房”文字的排列、大小、字体等与迎驾公司在白酒商品上使用的“老糟坊”文字有所不同,但“老槽房”与“老糟坊”三个文字之间,均有相同的“老”字,“槽”与“糟”、“房”与“坊”字形、发音近似,三个文字的组合顺序又基本相同,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能混淆两者之间的差别,容易对两者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以此看来,迎驾公司在白酒商品上实际使用的“老糟坊”文字,与双轮公司“老槽房”注册商标构成近似。
-
商标侵权的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257人看过
-
评析:专利侵权纠纷如何解决?
97人看过
-
侵犯商标专用权法的侵权行为地应如何确定
355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定义与侵犯
218人看过
-
商标法中是如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116人看过
-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法律上的界定
387人看过
商标专用权,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虽然据历史记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标的国家,但只是一种商标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带有... 更多>
-
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何认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这是最常见、数量最多的商标侵权类型,具体包括: (1)在相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值得指出的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相同商品”的判断有时候很困难,两种商品虽然实际上是同一种商品,但名称、功能却可能迥然不同。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生产者如何认定侵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
-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同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并且进行宣传使用,使大众产生误认。这种情况明显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
-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确定, 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方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1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修改商标法后,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及顺序作了重新规定。商标权侵权赔偿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
-
商标侵权怎么认定,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商标被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商标侵权的认定: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