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这三类记载事项,之所以不得更改,是因为这三类事项内容的变动直接影响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会直接影响票据基础关系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中,票据金额的更改,会使有关的票据债权人应得的货币金额的数量发生变动;票据日期的更改,会影响票据债权人按时收取应得的款项;收款人名称的更改,会使得原来的票据债权人丧失应收取的全部票据金额。因此,为了切实维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为票据上记载事项的更改而受到侵害,因此,票据法规定了上述三类记载事项不得更改,并且明确了更改的法律后果是票据无效。
对其他的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除上述不得更改的记载事项外,对其他的记载事项,原记载人是可以更改的。这是因为,其他的记载事项的更改,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到票据基础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付款人名称可以更改,但是收款人(票据债权人)虽然不能从原付款人收到款项了,但是却可以从更改后的新付款人收到款项,因此,并不会从根本上损害收款人的权益。
但是,这种更改,只有原记载人有更改权。这是因为,原记载人在记载某事项时,即对该事项承担了义务或担保责任,如果其他人对该事项进行更改,就变更了原记载人应尽的票据义务,从而破坏了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是不能允许的。此外,还要求原记载人在更改这些记载事项时,必须由本人签章证明。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一是证明该记载事项的更改是由原记载人进行的,是原记载人的意思表示;二是表示更改后的记载事项,仍由原记载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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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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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可以改记载事项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法律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如果更改这些信息则票据无效。其他记载项可以由原记载人修改,但在修改时应有原记载人的签章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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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记载事项的内容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9票据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包括票据种类的记载,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收款人的记载和年月日的记载。 2、相对记载事项。是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外,票据法规定的其他应记载的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记载的,按照记载的具体事项履行权利和义务;未记载的,适用法律的统一认定。例如,票据法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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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上记载事项被变造对谁负责?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票据上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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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合同》规定支票上的其他票据记载事项,应当如何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92.有益记载事项。有益记载事项分为绝对有益记载事项与相对有益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就支票的有益记载事项只直接规定了支票收款人事项,即,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据此,收款人名称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出票人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对支票上的其他有益记载事项未作直接规定。根据票据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各种票据记载的适用通则,可以推定出支票上的其他有益记载事项。例如,担当付款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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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事项必须符合哪些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21、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3、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