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中的所得税处理问题作出规定。在具体处理中,该办法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债务重组准则)有较大差异,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应加以注意,以避免因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而出现所得税的处理不当。本文拟就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举例加以比较。
案例分析
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例1]2003年1月10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3月1日,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
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减免B公司20万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A公司未对债
权计提坏账准备。
1.B公司(债务人):
账务处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1000000+1000000×17%=1170000
应支付的现金970000
差额200000
借:应付账款1170000
贷:银行存款97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000
同时,20万元应作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A公司(债权人);
借:银行存款97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0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0
该公司确认的20万元债务重组损失,可冲减应税所得额。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例2]2003年1月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100万元。2003年
6月1日,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
公司用产品抵偿该笔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
为70万元。A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1.B公司(债务人):
账务处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00000
所转让产品的账面价值70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0×17%=136000
资本公积164000
借:应付账款1000000
贷:产成品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400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B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转让产品的收益,另一部分是债
务重组所得。经计算,产品转让收益为10万元,债务重组所得为6.4万元,应纳税所
得额共计16.4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①B公司发生的资产转让损益
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800000
转让产品的账面价值700000
相关税费0
资产转让损益100000
②B公司发生的债务重组损益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00000
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80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0×17%=136000
债务重组所得64000
合计164000
2.A公司(债权人):
A公司将受让产品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入账,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款)136000
存货864000
贷:应收账款100000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A公司尽管账务处理中未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但按税收制度规定,可计算债务重
组损失,并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000
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80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0×17%=136000
债务重组损失64000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
[例3]2003年1月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收到B
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万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7
月1日,B公司与A公司协商,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B公司用于抵偿的普通股为10万
股,股票市价为每股9.6元。(假设印花税税率为4%,不考虑其他税费)
1.B公司(债务人):
账务处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1000000+1000000×7%/2=1035000
债权人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100000
资本公积935000
借:应付票据1035000
贷:股本1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攫价93500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3840
贷:银行存款384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B公司当期债务重组所得为7.5万元,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1000000+1000000×7%/2=1035000
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
100000+9.6=960000
债务重组所得75000
2.A公司(债权人):
A公司将受让的股票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入账,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038840
贷:应收票据1035000
银行存款3840
A公司受让股票的计税成本为96.384万元,重组债权损失为7.5万元,可冲减当
期应纳税所得。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例4]2002年2月1日,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价款520万元(含增值税)。
按双方约定,款项应于2002年3月20日之前付清。B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
在协定时间内偿付A公司。经协商,于2002年3月20日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
A公司同意豁免B公司债务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重组日起一年后付清;债务延长期间,
A公司加收余款2%的利息,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并支付。假定A公司为债权计提的坏账
准备为52万元。
1.B公司(债务人):
账务处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5200000
将来应付金额
(5200000-200000)×(1+2%)=5100000
资本公积100000
①2002年3月20日(债务重组日)
借:应付账款5200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5100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100000
②2003年3月20日(约定本息偿付日)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5100000
贷:银行存款5100000
同时,10万元应作为债务重组所得,并入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
2.A公司(债权人):
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5200000
将来应收金额
(5200000-200000)×(1+2%)=5100000
已放弃债权占重组前
债权的账面价值比例
200000÷5200000×100%=4%
债务重组日应冲减的坏账准备
520000×4%=20800
债务重组损失79200
账务处理:
①2002年3月20日(债务重组日)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51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79200
坏账准备20800
贷:应收张款5200000
②2003年3月20日(约定本息偿付日)
借:银行存款5100000
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5100000
借:坏账准备499200
贷:管理费用499200
A公司确认的7.92万元债务重组损失,可在2002年度冲减应税所得额。
一、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混合重组方式下,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再按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进行债务重组时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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