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小区玩耍坠入通风管道物业公司被判承担一半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14:21 250 人看过

四名男孩利用下午放假的机会,来到一小区会所平台玩耍,但因物业的高声呵斥而四处逃窜,其中两名男孩不慎跌入通风管道内而受伤,事后,家长把物业告上法庭,纠纷时隔一年多,虹口法院对该案作了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按照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07年9月份,刚开学没多久,下午学校调课放假,四名男孩相约去一小区会所平台玩耍,于是他们偷偷溜进地下停车场,顺着停车场里的一处楼梯爬到了平台,平台上摆放的游乐设施让他们玩得十分尽兴,但保安的突然出现和大声呵斥让孩子们在惊恐中四处逃窜躲藏,由于平台上的一处铁门未锁,孩子们便跑了进去,躲进了封口已经破损的通风管道内,导致其中两名男孩在管道内爬行时,不慎跌落致伤。物业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在救援队赶到之前,他们组织人员,利用各种工具,展开救援,但由于工具有限和管道狭窄,使救援陷入僵局,110和120赶到后救援人员用尽方法最后只好选择匍匐爬入管道,用绳索将孩子吊出管道。

两男孩均伤势较重,多处骨折,其中一名因头部创伤而休克,全身更是有多处大面积擦伤,这让家长十分心痛,遂将物业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就纠纷中涉及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各持己见,协商未有任何结果,虹口法院除了当庭仔细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和陈述外,还经庭审质证,确认了相关事实。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件中,孩子在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内受伤,其所管理区域设置的安全设施客观上未能阻止孩子进入该区域,存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现四个孩子进入危险区域后,亦未能采取有效的劝阻措施,促使其离开;而且通风管道口的破损没有及时修缮从而造成孩子摔落管道受伤,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孩子,虽然他们是未成年人,但作为一名初中学生对通风管道等设施应具有识别其危险性的能力,孩子自行钻入通风管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可相应减轻物业公司的民事责任。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的人身不受侵害。家长放任孩子停课离校后不及时回家,在外游玩而失于约束,使孩子的人身安全处于周围环境不确定的威胁之下,所以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孩子受伤也应承担责任。故法院作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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