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公民或法人,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进行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方可取得航行权。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四条渔业船舶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五条渔业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境外登记的渔业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方可取得航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
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称,并对外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
424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办理有哪些要求
264人看过
-
渔业船舶登记手续
151人看过
-
怀集县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在什么地方
338人看过
-
南澳县渔业船舶营运检验与发证办理有什么依据
371人看过
-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流程及其材料
402人看过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
船舶国籍登记有什么义务?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2一、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
-
船舶登记国籍的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
船舶登记如何分国籍?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悬挂在尾旗杆上的国旗代表了这艘船的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向本国或者其他国家政府登记取得国籍,并在船尾旗杆上悬挂登记国的国旗。登记国政府登记后,船舶应当遵守登记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受到登记国的保护。除在本国登记外,国际航行船舶还可根据政治、军事和经济需要,选择在其他国家登记。
-
船舶国籍登记一般都是如何办理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提交下列文件:(一)国际航线船舶航行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类型提交法定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1。国际吨位测量证书;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3、货船结构安全证书;4、货船设备安全证书;5、乘客定额证书;6、客船安全证书;7、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8、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