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订立时要约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00:30:07 179 人看过

合同订立时要约有下列法律风险:不能在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前撤回要约的风险;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风险;内容不具体明确的风险;以及不能撤销要约的风险等。

一、要约邀请与要约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不同是:

1、含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目的不同,发出要约的目的是希望接到承诺,发出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接收到要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区别是什么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效力发生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一定发生效力。

三、要约邀请和要约产品,有什么不同?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需要考虑哪些法律风险?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有:1、公司负债的风险;2、债务转让合同中债务履行的风险;3、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4、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如何规避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风险一、主体资格风险。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影响。二、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产的价值,机器设备要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获取的机械设备,在未付清全款之前,所有权都不归公司所有。三、债权债务风险。相关的收购
    2023-08-15
    339人看过
  • 合同条款有哪些法律风险,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细节
    一、合同条款有哪些法律风险1、提示性条款及法律风险提示性条款是合同最主要的条款内容,法律为了示范完备的合同条款,对当事人予以提示说明。如《民法典》规定了通常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这部分条款,除当事人、标的、数量外,其它内容法律都规定了补正条款,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确定方法。由于提示性条款的法定补足方式,使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概率明显降低。2、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风险合同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主要条款决定着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最核心的权利义务。前面我们提到的提示性条款中当事人、标的就是合同主要条款。一般而言,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性质和类型决定,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如价款条款在买卖合同中就属于主要条款,而在赠与合同中就不是主要条款。在一份完备的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将双方关注的事项都明确为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较其它条款法
    2023-03-24
    406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风险,签订购房合同应防范哪些风险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风险1、合同中的“阴阳合同”法律责任不容忽视签订“阴阳合同”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签订一份总房价较低的合同,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的“阳合同”,同时签订一份反映真实成交价格的“阴合同”。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操作方式更为简便,买卖双方只签订一份价格虚假的买卖合同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真实的成交价格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这样的合同实质上是以“避税”的幌子来掩盖违法的真实目的,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做低房价表面上看是省钱了,实则是法律陷阱,一旦落入,烦恼无穷。2、假收入证明不可信,做高房价不可取从各个银行对于购房贷款的审批要求上看,月还款额需要匹配的收入证明,比如月收入是月还款额的一倍。一些购房者的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银行的要求,于是只能做假的收入证明用于购房贷款。而提供假收入证明一旦被银行查出,就可能进入不
    2023-03-03
    199人看过
  • 订立该合同有何风险
    (一)合同主体的风险1、主体资质瑕疵(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超过有效期、未经年检等;(2)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3)存在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4)超过特许经营或限制经营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带来签约风险。2、超越经营范围(1)合同标的不在对方经营范围之内。(2)不具备相应的有效资格、特许经营许可证等。3、代理行为存在瑕疵(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2)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真实,存在代签行为;(3)无授权委托书(如:未取得授权的分公司及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4)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授权书不真实、不具备代理权限、超过有效期等;(5)对额度巨大的合同或者其他事项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未取得相应的决议文件。4、履约能力不足(1)注册资本低于合同标的额;(2)实际生产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合同要求;(3
    2023-06-01
    78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人
    (一)要约与承诺1.要约要约就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希望相对人予以承诺的意思表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一般先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要约,即投保申请。投保人首先对自己面临的风险以及所需要的风险保障进行全面的评估,然后通过咨询或保险业务人员的宣传,结合自身的财务计划安排明确所要投保的保险险种,并以填写投保单的方式向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提出投保的申请。2.承诺承诺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全部内容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后,保险人通过对投保单的审核、对保险标的的查勘以及对投保人的询问,确定承保的具体条件,对投保人作出承保的承诺,保险合同正式成立。保险人作出承诺的表示方式有以下几种:(1)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章。(2)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费收据。(3)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暂保单等保险凭证。(4)保险人以其他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承保。判断保险人的承诺是否具有法
    2023-03-04
    497人看过
  •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预防
    1、要注意审查对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避免产生无效合同。其次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严谨周密。2、在内容上,对于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要有明确约定,何种规格、功能,适用何种质量标准,欲达到何种使用效果,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交货地点和期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还是损害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等;在文字上,一定要精确、规范,如在对金额的约定中,应正确使用“以上”、“以下”这类用词,如在对期限的约定中,应正确使用“之前”、“之后”这类用词,在设定权利、义务时应正确使用“应该”、“可以”、“有权”、“不得”这类用词等等,很多时候,用语的不当致使整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失衡,不但给合同目的的实现造成障碍,也给纠纷解决带来困扰。3、对企业来说,通常会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样本,这种条款内容相同、格式近似、事先准备的合同,很容易被定性为格式合同,如果被定性为格式合同,则合
    2023-02-19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31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3、
    • 订立合同时可能涉及到哪些风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7
      提问:宾馆是什么性质?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风险:主要有:1、一般的经营风险;2、债务风险,尤其是印章的控制;3、劳动管理风险;4、工伤、人身、财产损害等意外情况导致的法律风险。 若要从合同签订日截断以上全部风险,只有通过转让,变更有关手续。承包合同可对风险进行适当控制,但无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我联系。
    • 如何防范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通俗易懂解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防范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首先要注意审查对方作为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避免产生无效合同。其次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严谨周密。在内容上,对于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要有明确约定,何种规格、功能,适用何种质量标准,欲达到何种使用效果,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交货地点和期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还是损害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等;在文字上,一定要精确、规范,如在对金额
    •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风险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
      劳动合同主体风险。 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其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主体是劳动者,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1、对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
    • 订立保险合同要约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保险合同订立有哪些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进行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约人对订立合同的意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有明确完整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约是向特定的受约人提出的。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一个要约。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必须受要约的约束,只要被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要约人就应当与被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