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后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4 19:16:59 455 人看过

一、答辩后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当事人在答辩期内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同意法院的管辖,在答辩期后是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加之诉与本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诉法院也基于合并管辖取得了对参加之诉的管辖权。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是参加他人之间已开始的诉讼,在诉讼中支持所参加的一方,以维护自身利益。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是依据原、被告之间的诉讼而确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非原告,又非被告,无权行使本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答辩当天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吗,法院多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
    一、答辩当天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吗答辩当天不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该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时候提出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二、法院多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法院应当在15天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三、管辖权异议裁定怎样上诉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包括驳回裁定和移送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
    2023-07-15
    119人看过
  • 你能在辩护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吗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了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之外,上述知识是对“您能否在回复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2023-05-07
    325人看过
  • 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写答辩书吗
    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不可以写答辩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是可以写答辩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3-06-13
    1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
    一、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后多久答辩?管辖权异议后答辩的时间是30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二、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三、民事诉讼答辩状应该怎么写?民事答辩
    2023-06-03
    94人看过
  • 法院制定答辩期管辖权异议的可以提出来吗?
    一、法院制定答辩期管辖权异议的可以提出来吗答辩期中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在民事答辩状中一并提出,无需单独提出异议申请书,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只要有当事人提出了该项主张,法院均应认真审查、处理,给当事人一个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答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异议如果成立的法院怎么处理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
    2024-01-12
    46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管辖异议提出答辩稿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审批。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转移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除了违反了管辖权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有限制吗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
    2023-08-05
    91人看过
  •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需要答辩么
    一、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需要答辩么看管辖权异议的结果如何,如果成立,那么到其他法院审理时,需要答辩,如果不成立,继续审理,那么你也需要答辩。答辩可以叫答辩状,也可以当庭口头答辩。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异议驳回怎么上诉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
    2023-06-21
    411人看过
  •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市区路,身份证号码:,现经常居住地:被答辩人:陈,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市区路。身份证号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因被答辩人陈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之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该借款合同履行中答辩人是在区辖区内把货币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合同的履行地在区境内,所以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三、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2023-04-13
    135人看过
  • 关于管辖权异议是否要进行答辩?
    一、关于管辖权异议是否要进行答辩?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进行答辩的,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本身是不需要进行答辩处理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
    2023-06-03
    256人看过
  • 提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答辩吗,被驳回怎么处理?
    一、提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答辩吗提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需要答辩,看管辖权异议的结果如何,如果成立,那么到其他法院审理时,需要答辩,如果不成立,继续审理,那么你也需要答辩。答辩可以叫答辩状,也可以当庭口头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怎么处理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可以上诉处理,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未改变
    2023-06-29
    424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要送给原告答复吗
    不需要答复原告,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和答辩状一同提交到法院,而这些文书一般是由被告亲自送到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一、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
    2023-03-29
    409人看过
  • 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
    一、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
    2024-01-17
    155人看过
  • 超过答辩期限后,如何应对管辖异议?
    超过答辩期后当事人不可以提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后管辖异议怎么办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
    2023-08-17
    365人看过
  • 关于借款案件管辖权异议的答辩状
    王XX就民间借贷纠纷案对陈XX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答辩,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解释》的规定,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借款合同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答辩人在区辖区内把货币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合同的履行地在区境内,因此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答辩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人民法院有权对此案管辖。答辩人:王XX,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现经常居住地为XXXXX。被答辩人:陈XX,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市区路。身份证号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因被答辩人陈XX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
    2023-11-0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可不可以不提交答辩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6
      提交答辩状不是必须的,可以当庭答辩。 可以提管辖异议,但如基于另一被告属于此法院管辖,管辖异议不成立。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
    • 提交管辖权异议还需要提交答辩状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6
      提交答辩状不是必须的,可以当庭答辩。 可以提管辖异议,但如基于另一被告属于此法院管辖,管辖异议不成立。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
    • 1、管辖权异议怎么的提交形式。2、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还需要写答辩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5
      机构是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所使用的语言、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所适用的法律;简便,其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仲裁裁决具有可强制执行性,若一方当事人不自动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予以强制执行;仲裁方式的信息保密性好,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开庭制度,未经当事人的同意,
    • 二审中管辖权异议如何提交答辩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26
      刑事案法院开庭原告不出庭是可以的。刑事公诉案件没有原告,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答辩,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关于管辖权异议答辩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提出将案件交给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审理的主张和意见。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 2、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异议期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实体审理之前,具体理解为在当事人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提出。 4、管辖权异议应以书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