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使用的金银首饰不属于个人专用生活用品,不是个人财产,一般认定共有。
2、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征收补偿利益属于婚后所得(收益),故原则上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征收补偿利益分为房屋价值补偿款及签约搬迁补贴等其他补偿款,就房屋价值补偿款而言,是基于婚前房屋的变价及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并不转化为共有财产;而其他补偿款即不对应房屋价值,又不属于自然孳息抑或自然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用自己财产购买股票、基金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彩票所得收益,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财产用于借贷而于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售该房屋重新购房,仍然用于家庭自住,如果没有夫妻共同资金或另一方个人资金的再投入,离婚时对于出售房屋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5、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及用补偿款购买的新房均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6、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变更登记为夫妻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资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0、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不能通过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而推定出系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11、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父母为子女还贷而提供资金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12、夫妻分居后,一方银行账户内产生新的收入,另一方无法举证证明钱款系来源于夫妻双方收入,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1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一方军职级发放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4、婚后一方的兄弟出资在夫妻共同居住房屋之上加建房屋并放弃拆迁利益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归夫妻共同所有。
15、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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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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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婚前财产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9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获到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顾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获到,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可否隶属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获到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获到系在婚前,但婚后才事实上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隶属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配,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事实上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获到,所以应认定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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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一)下列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5、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6、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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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区分,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7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区分是根据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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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夫妻俩离婚规定离婚会分财产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5《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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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夫妻财产处理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2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