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只有当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使用定金罚则。
定金指的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当事人之间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对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此外,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是,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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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合同定金罚则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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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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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定金罚则并不是适用于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其适用条件十分严格。具体为: (1)须有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定金担保责任。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必须主观上有过错。定金不仅是一种担保方式,也是一种合同责任方式,它的适用须违约方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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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充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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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有定金的约定,当然就要遵守该约定,如若不遵守约定,在合同条款有效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也即要承担定金罚则,那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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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适用条件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1一是定金罚则的适用,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也就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定金罚则一般只能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不履行部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