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混同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8:22:02 447 人看过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债权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不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使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于债务人有直接收取权,尤其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

合同混同通常是指合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其效力是致使债的关系消灭。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合同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合同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合同混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

(二)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

(三)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系指债务人由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

二、合同混同的性质

(一)混同不发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效力,只发生履行不能,即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因此,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时,为履行不能。但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有欠缺时,不得认有债权成立,故没有发生履行不能的余地。此说显然不足采。

(二)混同有清偿性质,即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时,自其遗产受清偿。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时,对债权人遗产为清偿。但此种学说全为拟制,以遗产视为独立人格,如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则难以清偿为说明。此说不足采。

(三)债权因混同消灭,是因目的达到即因获得实质的满足而消灭。但债权因混同不必达到其目的,例如债务人的遗产不足清偿债权时,则很难说债权已达到目的。此说亦不足采。

(四)债权因混同而消灭,是基于债权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于自己有债权,从而同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违背债权观念,因此有混同时,债权应消灭。于是,混同是债权消灭的独立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混同相关文章
  •  合同混同对法律效果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合同混同的影响:1.混同合同使得合同关系与其他债务关系之间的相对关系完全消失。消灭的效力不仅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还在于合同债权的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2、当债权债务属于一人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涉及第三利益,即合同权利是别人权利的目标时,债权不会因为保护第三方利益而被消灭;3、混同也不具有消除债务的效力。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到期前依照背书转让的,即使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属于一人,票据仍然可以流通
    2023-09-25
    461人看过
  • 合同混同的成立原因有什么
    1、概括承受。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的两个基本点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时,合并后债权债务同归于合并企业,从而发生混同,导致债的消灭。另外,因继承也可能发生混同。2、特定承受。特定承受,即债权人承受债务人对自己的债务,或者债务人受让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此时也因发生主体的混同而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地消灭,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的消灭,也使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权等归于消灭。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是指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因混同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023-04-03
    60人看过
  • 合同效力是什么什么是有效合同什么是无效合同关系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合同无效由谁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二、合同无效的违约责任合同无效的违约责任如下: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3、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
    2023-03-11
    210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益
    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式不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临时工劳动合同无效。一、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口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二、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算有效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
    2023-03-18
    389人看过
  • 什么是有效的合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的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7
    48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上的混合过错
    合同上的混合过错,一般指的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发生这样的行为时,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什么是合同上的混合过错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2-06-29
    435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混同
    商业混同
    一、什么是商业混同行为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使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一种较传统的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二、商业混同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混同行为以竞争为目的。商业混同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市场经营者以及这些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其真正的目的在于使交易对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或误解,误认为是特定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行为人在主观上希望客户或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解,以便获得竞争优势
    2023-06-07
    190人看过
  • 合同包含什么内容什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包括:1、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2、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3、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4、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5、其他法定条件等。一、扫描件具备法律效力吗合同扫描件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二、幼儿园转让合同有效吗无证幼儿园转让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转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三、手写保证书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手写的保证书签字按手印
    2023-03-26
    157人看过
  • 一般合同混同终止指的是什么
    一、一般合同混同终止指的是什么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的原因有:继承(债权人继承债务人财产,或者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企业合并;债务人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受让了债权人的债权。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
    2024-01-16
    361人看过
  • 什么是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条件
    有效合同的条件: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4-19
    270人看过
  • 合同有法律效益的条件
    一、合同有法律效益的条件合同有法律效益的条件是主体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订立合同的意思是真实的;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遵守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行为效力分类合同行为效力分类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三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023-04-26
    92人看过
  • 合同混同的效力怎么样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是混同的基本效力。然而,混同是不是债消灭的一种原因,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债务人不能自己向自己给付,混同之所以引起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不是债务清偿的结果,而是给付不能(即履行不能)所致。所以,他们认为,混同不属债消灭的原因。但大多数人认为,混同应属债消灭的一种原因,理由是,从法理上说,债权的成立,必须有债权债务人两方为要素,如果债的主体归于一人,那么,就是欠缺债权之要素,混同能使债权消灭。所以,它应属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对于混同的效力,有原则也有例外,兹分析介绍如下:一般认为,债的关系因混同而消灭。因此,债务人的抗辩权发生,从权利(如利息、违约金债权及其他附随的担保权等)亦归消灭。不可分债务或者不可分债权,就债务人或债务人一人发生混同效力;连带债务的一人与债权人混同发生绝对效力;在保证债务中,主债权与保证债务的混同,使保证债务消灭,当无疑义。主债务与保证债务是
    2023-03-06
    64人看过
  • 合同上需要盖什么章才具备法律效益
    一、合同上需要盖什么章才具备法律效益合同上需要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章才具备法律效益,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合同成立即生效。具体的合同的签字方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根据交易习惯、行业惯例来确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该怎么办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该按照以下几点进行:1.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2.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3.当事人有过错的,要根据过错程度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哪些问题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
    2023-04-27
    424人看过
  • 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是网签合同
    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但是为了确保合同的效力最好再签订一份纸质合同,网签合同指因某些原因不能够面对面签订纸质合同的,为了方便就通过网络签订合同。一、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情况下,网签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是最好在网签之后再签订纸质合同,确保合同有效。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网签之后,双方都积极履行完合同义务,这个网签就具有终极效力了。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签是指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我国现有能提供网签服务的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只有国家批准的CA买卖网。二、什么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指因为无法面对面或为了更加方便而在网络上直接签订合同的行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是违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在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进行网签,将使买房人不能正常过户,也不能预防开发商一房两卖。网签对于保护购房人的交易安全意义重大。网签一般情况下不是
    2023-06-04
    8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 一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 其他的方式还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这是狭义的混同,是专指合同法上的情况。 广义的混同,包括权... 更多>

    #合同混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30
      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是指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因混同而使合同的权
    • 什么是混同?混同的法律效力怎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什么是混同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
    • 什么是合同混同,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
      合同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属于混同,致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失去存在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内容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 2022年合同混同的效力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1、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消灭。消灭效力不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且还及于合同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 2、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涉及第三人利益,也就是说合同权利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利益出发,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利益,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混同,债权也不发
    • 租房合同有什么用?合同如何具有法律效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通过中介公司是眼下最为省事的一种方法,房产中介公司手头掌握了很多出租房源信息,租房者只要向他们提出自己的想法,一般都会得到较为满意的答复。而通过网站寻找房源,也不失为一种较为便捷的途径。现在也有很多专业的租赁网站如“搜居网”,专门提供租赁房源信息。